重点流域综治工作总结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下阶段工作安排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达标排放工作的监督落实方面、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方面、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方面情况、开展垃圾清理方面情况、确定由局建管股副股长沈文鸿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联系,定期向区整治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材料、部分已建的江河沿岸乡镇垃圾处理场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垃圾焚烧炉利用率不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果有待提高、乡镇、村庄垃圾处理费征收存在较大困难、村民清洁家园意识有待提高、继续开展清洁家园“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与区人大城乡委、区效能办等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方案,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继续积极深化开展家园清洁行动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市**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要求,我局开展了前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达标排放工作的监督落实方面

**区辖15个乡镇,沿江乡镇11个,其中

**镇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沿江的**等6个乡镇,分别于2006年、2008年建成垃圾处理场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我局采取每月巡查的方式对已投产的乡镇垃圾处理场加强运营监管,督促有关乡镇对垃圾渗滤液采取过滤池、沉淀池、芦苇丛等多种形式有效处理,基本达标排放。

(二)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方面

与区环保局、区委农办、区国土分局等部门,结合新农村、中心村、地灾搬迁安置、造福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批组织实施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外迁安置。目前全区已新修编完成炉下镇、赤门乡总体规划,峡阳镇、*山镇大坝、凤池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炉下镇斜溪村等66个行政村建设规划,正在建设大横镇四朵洋、塔前镇茶林、水*街道后谷等多个村镇住宅试点小区。根据省建设厅安排部署,计划于2010年起,对部分条件较成熟的沿江居民集中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和集中处理试点工作。

(三)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方面情况

截止10月21日,我区已全部完成2009年5个集镇、44个行政村(含库区村21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和运行。实现了沿江除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外的8个乡镇,全部完成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和全区共139个行政村(其中沿江行政村44个,完成整治并经验收合格38个)的垃圾整治任务。今年验收合格的炉下镇、樟湖镇、洋后镇、巨口乡、赤门乡等5个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均按福建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试行)建设,建有焚烧炉、分拣坪、遮阳棚、管理房、拦截坝、进出道路等。同时,有关镇(村)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健全垃圾清扫保洁各项制度,配备了垃圾池(桶)等各项设施,5个集镇共配有85个垃圾池(桶),清运板车42辆,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5辆,44个开展垃圾整治的行政村已配备2365个垃圾池(桶)、59辆清运板车,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9辆,镇村共投入资金347万元。通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极大地解决了多年来农村垃圾乱堆放导致的镇容村貌脏、乱、差的问题,使农村家园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区沿江、沿溪乡镇尚未列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有6个(即来舟镇新建、傍溪、王富村,大横镇陈墩、埂古、常坑村),我局已督促有关镇村在2009年底前完成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治理任务,并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争取列入2010年省家园办验收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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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续开展清洁家园“回头看”活动。督促有关乡镇村进一步完善已建的垃圾处理设施,健全相关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巩固家园清洁整治效果。

2、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与区人大城乡委、区效能办等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方案,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通过《**建设信息》、有关媒体等渠道予以曝光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

3、继续积极深化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把未通过验收的沿江6个行政村和塔前镇及其他行政村纳入2010年整治任务,扩大家园清洁行动的开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