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河流综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和水环境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府发[]38号)、《库区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水办[]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助推“五个”建设,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保障库区水环境安全为目标,加强次级河流流域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城镇污水以及生活垃圾治理,积极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实现流域水环境质量满足水域能力要求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持续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年前确保有关次级河流水质不出现发黑、发臭现象,年前达到相应水域功能的水质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完成次级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和报批

环保分局组织专业机构对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审查后,以新区管委会名义报送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二)推进次级河流综合整治项目实施

新区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实施方案予以推进。一是生活污染源整治。对流域内城镇、500人以上的集中居民点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均要求进行治理。生活污水进入主城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不能进入的另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垃圾按城区规定统一管理,建立垃圾收运系统,统一收集、统一处理;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已有的养殖场视为非法,一律予以取缔;三是工业污染整治。关闭流域内所有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对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四是生态修复要结合“森林”建设进行。

(三)加快域内城市污水和雨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选择合适位置建设临时性市政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进入嘉陵江前达到相应的标准或要求。

(四)加大对有关次级河流内各类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确保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和河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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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是实现次级河流水环境控制目标的实施主体,对辖区内流域水环境质量负责。要把推进次级河流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工作机制,将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进度和次级河流水环境质量纳入工作考核。

(二)经费保证

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所需经费除争取国家补助、市财政资金外,管委会承担其他相关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