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问题的思考

如何化解当前农村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区司法局任冰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各类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尤其是群众性事件、涉法信访、上访问题越来越突出,集体组织化倾向越发明显,涉及到一些群众自身利益的纠纷越来越多,特别是农村民间纠纷问题日渐增多,农民对自身利益看得更为重要。往往使一些不及耳目的事都会发生不同程度的矛盾纠纷。如不能正确及时地加以调处化解,可能会激化发展成大的矛盾,甚至引发群众性械斗乃至转化为刑事案件等,影响农村的社会稳定和各项经济的正常发展。

一、农村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

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社会稳定形势总体良好,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项改革制度的深入,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繁重,社会各方面的矛盾纠纷还大量存在。今年1-6月共发生各类矛盾纠纷688件,调解成功657件,成功率95.5%,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起2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3起12人,制止群体性械斗6起90余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1起410余人。

从今年农村各类矛盾纠纷情况看,比往年更为复杂化、多样化、频繁化。以往主要表现在公民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纠纷,而现在则表现为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与基层人民政府之间、企业职工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纠纷。这些矛盾纠纷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形势的不断变化,又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矛盾纠纷的广泛性。矛盾纠纷普遍存在,涉及面广,遍及到农村的各个场所,并以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存在。

(二)矛盾纠纷的群体性。尤其是上访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今年以来国家对企业的改制以后引发的集体上访增多,一部分被企业改制下来的职工集体上访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三)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印发矛盾纠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体制不健全、有的是因为对政策不明确相关精神掌握

不够、有的是自身观念或者对现行法律法规不清楚、有的是自身理念信念不坚定,甚至受人之驱使,是非不明,从而引发各种矛盾纠纷,致使调处难度增大。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不断丰富,矛盾纠纷具体体现在:

一是婚姻关系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多,给农村老人的赡养和孩子的抚养问题带来许多不利因素,使得农村一些家庭遭到破坏,甚至引发家庭暴力、虐待妇女儿童、老人犯罪,乃至出现夫妻之间离异,不珍惜夫妻感情等引发出来的各种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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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矛盾纠纷的调处,维护社会稳定,最终要靠基层来落实,各种矛盾纠纷必须靠基层来化解。切实做好构筑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首先要选好配好调解人员,切实把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的人员选在调解工作岗位,进一步完善好网络组织的建设。其次要大力加强各项调处矛盾纠纷的制度建设,做到知行在先,工作在前,防患未然。再次是各级分管领导和调解组织以及调解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防止工作措施和方法不得力而引发新的矛盾纠纷。要坚持好“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单

位(部门)和人头上,从而加强调处矛盾纠纷的督办力度,真正为群众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通过发挥群众的活力,共同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