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防范案件难点和对策[样例5]

提高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能力的难点及对策

摘要。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近两年来所呈现出的案件高发的态势,特别是农村信用社,有历史方面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的影响,更有内部控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以说是多重因素长期作用的结果。正确地看待农村信用社案发的“井喷”现象,从政府、银监部门和农村信用社自身三个层面,对农村信用社案件进行综合治理,无疑是促进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一剂“良药”。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

银监会负责人之近日表示,2015年度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总数及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占比分别达53%和52%,均过半数。2010年,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在内的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发现各类案件237件,涉案金额6.7亿元,其中百万元以上案件68件,案件如此高发不得不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农村信用社案发的深层次原因剖析

引发农村信用社案件产生的原因众多,但纵观案件特征可归结为农村信用社内部因素和社会外部因素的影响所致,同时这也是导致农村信用社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因素

1、体制不健全,没有形成系统的安全防范网络。农村信用社是个畸形儿有尾无头,属于“代养”和“寄养”型,50多年来没有建立一支较为专业的纪检、监察、稽核、保卫队伍,没有一套属于信用社自己的理论,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均是从基层抽调上来的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三低”人员,文化水平低、专业技能低、防范意识低,无法担任对信用社的指导、监督、保障作用。

2、员工整体素质不高,安全教育少,安全意识淡薄一是信用社进人渠道单一,基本面向内部员工子女招收,且招收条件标准要求相对较低,降低了进人“门槛”二是接受系统的、规范的安全教育较少、自身学习较差,员工对安全赋予的实质内涵理解较肤浅三是一些信用社对安全管理、案件防范工作不重视,给员工造成错觉,从而放松警惕,认为只要不出事就是安全四是部分员工政治学习少,思想不坚定,案件防范意识差五是安全制度不健全,案件防范不到位,员工安全责任不明确,导致安全工作挂在嘴上,疏于案件防范

3、经营指导思想存在偏差,“重业务经营、轻案件防范”的思想烙印较深。一些信用社对业务经营和案件防范工作缺乏正确认识,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对案件防范工作不够重视、部署少、落实少,致使工作存在空档和缺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同时部门配合不力,更有甚者认为案件防范工作属安全保卫、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业务部门关系不大,使协同预防、群防群治工作脱节。

4、不按规章制度办事,为案件产生埋下祸根。俗话讲“十案九违规”。一是无视规章制度,有规章不执行,颁布的法令、制定的规章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二是讲义气,凭感情用事,以感情代替制度和原则,不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记载处理会计帐务,导致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我行我素,凭经验、习惯做法办理业务。更有甚者对会计帐务处理、信贷业务操作等乱简化手续走捷径,“创造性”发挥,给信用社留下后患,造成不可挽回的惨重损失。四是一人网点难以监控,大多规章制度根本无法实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5、稽核保卫力量配备不足,监督检查不到位,惩处不力一是一些信用社稽核人员较少,难以有效开展稽核工作,导致稽核检查的深度、广度、力度不够二是由于稽核力量薄弱,缺乏复合型人才,使稽核检查的质量大打折扣,难以有效及时发现问题三是为推进稽核工作,信用社临时拼凑、抽派人员检查,这部分人员思想存在顾虑,认为没有权威,导致工作责任心不强,检查应付了事,仅停留在帐平表等、凭证使用合规及要素齐全否的低层次检查上,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四是保卫人员力量薄弱,不能及时发现、排除不安全隐患,指导基层社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山区信用社交通不便,押运钞达不到规定要求。五是信用社点多面宽人员少,造成部分网点串岗长期“作战”,难以有效控制和消除不安全隐患六是对违规问题纠正不彻底,惩处不力,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缺乏回访回查力度。为此对信用社进行的各种检查起不到震慑作用,给员工造成错觉,认为检查就那回事,对问题作作通报,象征性罚点款而已。致使各类检查不能发现问题、惩治问题、消除隐患,难以达到治病救人,规范经营行为,预防案件发生的目的。

6、安全投入少,硬件设施差,不安全隐患突出。一些信用社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安全软硬件设施不重视,认为可有可无,没有形成有效的人防、技防、物防网,没有拿钱买安全的观念。致使一些网点最基本的安全要求都达不到,存

2在较为突出的不安全隐患,很难保证营业网点人身财产资金安全。

(二)、社会外部因素

1、社会流动人口急剧增长,失业下岗人员较多,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各地人员流动加剧,外出务工人员、失业下岗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增多,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难度。再加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没有达到标本兼治、群策群防的目的。从而导致流动人员作案上升,破获难度大,农村信用社难以有效预防和应对。

2、社会治安差,各类犯罪分子作案频繁。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多、服务范围对象广、人员少、安全设施差、人防技防能力较弱,成了犯罪分子作案的首选目标。加之少部分犯罪团伙组织严密、社会关系复杂、恶势力大,作案手段智能化程度高,一旦选准目标对信用社作案,则信用社必成囊中之物,信用社案件防范能力将显得更加脆弱无力,无计施救。

3、社会不良风气侵袭,诱发闲散人员作案。由于社会风气败坏,黄赌毒的影响,对自控力弱、素质差、道德败坏、作风卑劣、无视党纪国法、私欲膨胀的人来讲,诱惑力极强,是引发作案的高危人群。为信用社案件防范能力提出了最严峻、最现实的考验。

4、地方政府金融意识不强,对防范农村信用社风险重视不够。以前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政绩,热衷于搞“形象工程”,不根据市场的需求情况,不考虑当地的资源情况,盲目办企业上项目,将发展乡镇企业所需要的资金,通过行政干预的手段,强行落实到农村信用社身上。有的地方政府领导为了实现当年的财政收入计划,甚至采取“逼贷收税”的办法,通过行政手段强令农村信用社向欠税企业发放贷款,用于缴纳所欠税款。

5、管理体制长期不能理顺,案件防范的长效机制欠缺。农村信用社在1993年前,先后由农业银行、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代为管理。这种代管的临时性,使农村信用社在风险防范、案件专项治理等方面不能用长远发展的眼光进行规划,不能很好地从源头上采取有效的措施,前移风险控制关口,狠抓案件专项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设。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省联社已成立,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仍然不够完善,一方面省级联社直接管理县级联社的扁平化管理模式与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现实不相适应。省联社及各市地办公室过分“瘦身”,虽然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但对点多面广、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电子化水平落后的县级联社直接

3行使管理职能,管理宽度过大,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显得有点力不从心。

二、案件防控管理上难点

农村信用社案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囿于自身内控机制不健全,体制不完善,员工政治思想、专业培训少,自我抵抗能力弱,所以给案件防范带来难度,主要难点表现在:

1、监控半径大,鞭长莫及。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机构分散,县联社人少事多鞭长莫及,无法达到适时监控和有效监控的目的。

2、监控手段落后,无法即时监督。贫困山区农村信用社大部分还停留在原始的手工操作阶段,交通不便,信息不灵,无法采用现代化手段监督检查。

3、农村信用社的“小本”经营与实施电子化监督运作的高成本不相适应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2]刘诗平、白洁纯.保持案件防控高压态势遏制大案要案发生.中国法院网,2009.06.02

[3]赵春华.加强基层监管提高银行案件防控能力.中国金融,2009.07.22

[4]蒋定之。巩固成果常抓不懈扎实做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人大经济论坛.2009.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