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工作目标考评方案

一、营林造林和重点工程(20分)

(一)人工造林(10分)

完成新造林1.8万亩得6分,上级检查当年新造林,依照作业设计随机抽查3–5个小班,面积不足的每减少1%扣0.4分,扣完为止。造林成活率达不到90%以上的扣2分,

一、二级苗使用率达不到90%以上的扣2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造林绿化管理科各区域林业管理站)

(二)重点工程(6分)

按质按量完成低产林改造0.6万亩、完成当年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及森林抚育建设任务,通过省以上单项检查验收的得6分,面积每减少1%扣0.2分,一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扣2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造林绿化管理科各区域林业管理站)

(三)生态公益林建设(4分)

完成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建设6.8万亩,管护合同签订、管护措施健全、管护责任落实、管护政策兑现的得4分。出现问题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赵昌泽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各区域林业管理站)

二、资源管理和林业执法(20分)

(一)资源调查(3分)

按时按质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得3分,未按时上报调查成果的不得分,上报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扣1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林调队各调查工组)

(二)森林采伐(5分)

森林采伐总量控制在6.98万立方米以内得2分,突破限额采伐的不得分。严格采伐审批和监管,网上办证率和凭证采伐合格率达到95%以上的得3分,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赵昌泽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

(三)林地管理(5分)

严格实行占用征用林地定额管理,地方中小型项目征占用林地没突破宜昌市下达定额计划的得2分,突破的不得分。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合格率达到100%得3分,每宗不合格扣0.5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森林资源管理科)

(四)林业案件查处(4分)

林业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查处率达到100%,行政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刑事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得4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

(五)森林公安局自身建设(3分)

完成森林公安局派出所新建或改建任务并开通金盾网的得3分。未完成建设任务的扣2分,未开通金盾网的扣1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森林公安局)

三、林业产业和项目资金(16分)

(一)林业产值(6分)

完成林业社会总产值5.8亿元的得6分。未完成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造林绿化管理科)

(二)林业产业合作社(2分)

完成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3个的得2分,每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各区域林业站)

(三)项目资金(6分)

完成各类林业项目资金比上年增长15%以上的得6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造林绿化管理科)

(四)项目资金管理(2分)

林业项目资金管理未受到上级有关单位和本级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查处的得2分,受到严重查处的不得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造林绿化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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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信访案件及时调查处理的得2分,有一件没处理的扣0.5分,扣完为止;已处理案件回复率100%得1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办公室)

(五)政务信息和社会宣传(2分)

完成年度社会宣传与政务信息任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载20条,在市委、市政府所办信息刊物上登载2条)的得2分,一项不达标扣1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