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全矿每人拿出50元做为安全风险抵押金,依据安全情况每年翻倍兑现一次。

、全矿每位干部职工只要出现一次30天以上的工伤,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元。

、当班出现轻伤以上工伤,班长及跟班干部抵押金扣除。

、半年出现一起重伤或二起轻伤,矿长,副矿长,技术员扣除抵押金,另补交50元。

二、安全联保制度:

、全矿实行井下生产动态联保制度,即当班同一现场组实行互保,同奖同罚。

、奖罚:

当班出现考勤破皮伤,扣除当班安全工分,另每人罚20元。

当班出现轻伤,工伤人员扣400元,联保人员扣200元。

当班出现重伤,工伤人员扣1000元,联保人员每人扣500元。

三、反“三违”制度

1、反“三违”的目的。尽可能避免因“三违”造成的各类安全事故,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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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6、因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合格造成的罚款全部由责任班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