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各科室制度

安全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全矿长直接领导下,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指示、《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赋予的职责和权限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组织制定并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执行情况

3、督促各矿井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及时总结安全工作情况,经常向矿长汇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的改进意见。

4、组织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基层,采掘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责令停产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下达《隐患整改通书》,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并组织检查验收。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设施、装备、仪器、仪表进行校验,确保各种安全设施、仪器仪表灵敏可靠。

5、负责本单位“三同时”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按“三同时”原则施工的改、扩建项目不准投产

6、配合矿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及时表彰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三违”行为

7、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监督检查各部门对计划的实施情况。指导各矿开展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全员素质。

8、做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发挥好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控制事故发生。

9、参与组织审查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和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和修改,并监督检查实施。组织事故抢救及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有关事故责任人。

10、按照上级规定做好本科内部业务工作,及时上报各种资料

11、承办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安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检员对所负责的作业地点的安全负现场监督责任

2、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规程、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政治及本职业务,并对所负责的生产现场的规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危险情况时,要采取紧急措施(如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停止设备运行等),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坚持“三不生产”原则,当班发现的问题要当班解决,如当班解决不了的要向领导汇报,同时要向下一班安检员交待清楚

5、要经常对所负责义务范围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6、要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行使违章罚款权利或提出其他处理意见

7、坚持汇报制度和手上交接班制度

8、协助事故单位组织工人抢险,脱险,保护好事故现场

9、参加事故追查和分析,同时要对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10、坚守工作岗位,特殊情况要向处领导请假,不得离岗漏检

瓦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熟悉所担负区域内的巡回检查路线、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监探装备、防尘设施的作用和位置,电气设备和供电及采掘生产的基本常识

2、熟悉掌握安全规程、采掘作业规程、本工种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和通风、瓦斯、煤尘、局部通风、瓦斯排放、巷道贯通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进行瓦斯检查工作,保证责任区域内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空班漏检和假检,无瓦斯积聚,杜绝瓦斯事故发生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严字当头,敢于坚持原则,具有新时期主人翁的责任感

4、班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积极处理当班的问题

5、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的数据及时地填写入瓦斯手册、检查牌板,同时通知工作地点的班组长

6、认真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坚持井下指定的地点交接班,坚决做到你不来,我不走;上不清,下不接,必须在交接点履行签字程序

7、严格执行汇报制度,要做到数据要准确,情况要讲清,手册、牌板、记录要三对口

8、爱护和保管好所使用的仪器,不得丢失和损坏,按期进行校正和换药,确保仪器完好和准确、灵敏

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科长“一通三防”责任制

1、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负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监督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一通三防”方针、政策、规程、条例、指令、文件及有关安全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负责监督公司矿井年度“一通三防”安全技措工程及计划的执行情况

4、负责监督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规程、规定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5、参加每月召开的“一通三防”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督促检查“一通三防”措施的编制、会审及落实情况,参加“一通三防”安全大检查

6、负责监督“一通三防”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7、参加“一通三防”技术攻关,解决“一通三防”技术问题

8、负责监督各个特殊工种、新工人“一通三防”知识培训和考核,推广“一通三防”工作先进经验

9、发生“一通三防”重大事故时,协助抢救

10、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

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反对“三松”,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正常安全生产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领导,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安全监督检查日常事务的协调、处理工作。

第二条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积极参与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各级领导对职责氛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领导对分管专业和业务的安全检查工作负管理责任;要在参与监督检查的同时,对专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指导整改意见。

公司各部室专业检查分工。采煤、掘进、通风、地测防治水由生产部负责;机电、运输由机电部负责;生产调度由调度中心负责;监控、通讯、爆破、安全管理由安监部负责;劳动组织、职工培训、工伤保险、劳动保护由人力资源部、安培中心负责;宣传教育、群检工作由工会负责;火工品管理、矿区治安由保卫部负责;涉外事务处理由综合部、复垦中心负责;安全费用由企管部、财务部负责。

第三条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与群众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综合性安全检查组织方式。公司由总经理组织,安全生产部室和有关业务部门参加;各矿由矿长组织,安全生产科室和有关业务科室参加。

综合性安全检查周期。公司每月一次、矿每月不少于二次。

公司(矿)综合性安全检查由安监部门统一组织,提前落实参检人员、按专业进行分组检查,每组由一名公司(矿)领导带队任组长;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现场签字后交安监部门备案。

各专业对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政工部门进行的群众检查,根据需要随时组织;检查问题由组织检查的部门建档并负责跟踪督办。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三、放炮员在装药前也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工作,经确认顶帮安全、通风良好、无人作业等状况下,方可进行装药工作

四、放炮工作结束后,作业人员首先必须对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进行认真细仔地检查,敲帮问顶,撬落悬顶煤(岩),支好临时支架,及时支架好被炮冲倒(坏)的支柱(棚),经确认顶帮无危险隐患后,方可进行洒水防尘、出货工作

五、在进行正常的施工作业过程中,还须经常进行敲帮问顶,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处在安全状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