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面管理制度
炮采工作面管理制度
第一条、每一回采工作面掘进形成后,必须严格按掘进竣工验收移交制度规定标准、移交办法,由安装领导小组现场验收移交。
第二条、接交后的工作面,由采煤队严格按安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装。
第三条、初采前必须由领导小组、技术人员全面负责对工作面所有机械、电器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转,当单机试运转正常后,再依照由外向里的启动顺序进行联合空载试运转,确保初采期间设备运转正常。
第四条、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不低于31.5mpa、乳化液浓度为3-5%,有现场配制和检测手段。
第五条、确保所有设备操作手把、按扭灵敏可靠,设备油位正常,运输环节信号联系可靠,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现象。
第六条、初采前,必须将工作面架间、架内、架前及两道杂物清理干净,保证采面通风、行人、运输畅通无阻。通风、防灭火、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支柱完好不卸载、支架接顶严实,初撑力不低于有关规范要求。
第八条、初采初放前,准备足够的单体液压支柱及背板、圆木、金属网、л型长钢梁等临时支护用品,并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九条、炮采工作面在回采前,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鉴发的作业规程和初采初放安全技术措施,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施工人员学习签字、考试合格后,在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第十条、工作面投产后,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三大规程”,推行正规循环作业。严格执行矿上制定的各项煤质管理制度,控制水份,规范采放工艺、减少矸石含量、减少灰份,合理应用深孔爆破和工作面打眼放炮松动顶煤,加大对顶煤及底板三角煤的回收力度,提高资源回收率。
第十一条、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实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提高工作面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每一回采工作面,必须按《煤矿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检查验收,达行业一级标准。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支架排成一条直线、接顶严实、初撑力符合规定、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不超过±100mm、支架顶梁与顶底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度,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不超过顶梁高度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2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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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第二十四条、专业技术人员、安检人员随时对工作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采煤队进行处理,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工作面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核算,认真分析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降低生产成本。
第二十六条、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严格按回撤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回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