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新)

织金县珠藏镇龙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促进全矿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3〕1号)和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安监煤矿[2013]87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等11个专业组。

1、通风组。由王小秋、单祥利负责落实。

2、地测防治水组。由王小明、许小漫负责落实。

3、采煤组。由邓宏坤、何先军负责落实。

4、掘进组。由谭廷彪、卢林跃负责落实。

5、机电组。由万朝乾、黄云田负责落实。

6、运输组。由万朝乾、石晓波负责落实。

7、安全管理组。由秦绪光、朱加志负责落实。

8、职业卫生组。由秦绪光、许小漫、何德义、林广凤负责落实。

9、应急救援组。由朱加田、谭廷彪、秦绪光、王小明负责落实。

10、调度组。由秦绪光、蒋春国、何德义、杜雪松负责落实。

11、地面设施组。由孙明忠、蒋春国负责落实。

二、职责范围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领导和决策;指导、协调、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是:起草矿井达标规划,提交月度和年度达标工作总结;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宣传工作;对各专业组织进行达标验收和考核;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创新活动;整理保管日常记录、台帐,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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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度考核奖惩

全年无死亡事故、重伤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半年验收各专业得分均在70分及以上(其中通风、防治瓦斯及防治水4三个专业不得低于80分);年度县验收达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对质标领导小组及专业组人员给予奖励:奖金3.0万元;不达标的,予以重罚,罚款5.0万元。

织金县珠藏镇龙井煤矿二○一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