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家山煤矿隐患排查制度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

制度

柳林庄上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隐患排查制度

隐患排查是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为了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为了加强安全调度管理,制定如下规定:

一、组织机构和责任划分:

(一)、组织机构组长:李国志(矿长)副组长:张福应(安全矿长)

成员:王国兵张利文

刘卫军

王利强

薛福军

蔡凯

史艳兵

王兆霖等各科队及领导。

(二)、责任分工:

1、矿长对全矿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2、各分管矿长对矿长负责,并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3、各科队长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对本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4、安监科负责全矿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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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

1、下发三定表后,把隐患汇总单交给督促落实科,有督促落实科对监督隐患的整改

2、对整改期限已满而未整改的队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