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网格化综合服务体系配套制度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综合服务体系配套制度的通知

各街道、园区、区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和谐社会”工程建设,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机制,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着力打造具有雨花特色、全市一流的网格化综合服务体系,确保实现网络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服务零距离的社会管理工作目标。特制定以下网格化管理服务配套制度。

一、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制度

1、信息的收集。各网格责任人要深入联系服务群众,通过入户调查、走访接待群众、党员群众议事会、参与各类社会组织活动等方式途径,全面负责本网格内各类信息(包括民生保障、公共安全、城市管理、平安法治、人口管理、群众工作等)的收集,实行信息收集处理反馈制度。要积极扩大信息来源,将党员骨干、楼栋长、志愿者、保洁员、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吸纳进信息员队伍,全面动态掌握各类信息。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由向居民收集信息转变为向辖区居民、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开社区服务相关信息,制作发放社区便民服务卡,在小区楼栋张贴社区网格服务人员(包括网格长、社区民警、城管包片队员等)姓名、照片和联系电话,建立信息互动机制,便于群众在需要时能及时找到求助渠道。

2、信息的处理。对采集到的各类信息,由

一、二级网格长进行分类处理,能现场处理的现场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现场受理带回社区协商处理后予以反馈。建立完善各类情况信息的登记、整理、归类等基础性台账。根据“一网打尽、分类处理”的原则,在二级网格长走访收集信息填写《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日志》的基础上,在社区服务站建立“1+9”模式的网格化综

1合管理服务台账资料。“1”:一本汇集各类信息收集处理情况的总台账;“9”:根据信息不同类别,建立突发事件类、民生保障类、公共安全类、城市管理类、平安法治类、人口管理类、群众工作类、区域党建类和其它类九个类别的分台账。对这九类信息,根据事项涉及到不同管理服务内容,采取派工单的形式将事务移交至具体负责的经办人,并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办结。对突发性工作或社区不能独立办理的事项,网格责任人要立即上报街道,并全程跟踪办理进展。

3、信息的反馈。社区要及时研究处理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结果应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反馈。可通过召开会议进行通报,或通过党务公开栏等载体反馈,或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途径向反映人告之处理结果等。将信息收集处理反馈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时整理归类到“1+9”台账中去,形成完整台账资料。

二、网格化管理议事决策制度

建立健全社区党委委员会议及网格工作联席会、社情民意建言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等网格议事决策平台。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委委员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全面推行在社区党委领导下,以“一委三会”为载体的网格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提升社区党组织在网格化管理中整合资源、协调各方、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1、社区党委委员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社区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对网格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决策。根据会议需要,可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和群众代表列席社区党委会议。

2、联席会议。网格工作联席会议是以社区党委为核心,发挥驻区单位的作用,共同商讨本社区网格事务的办公会和协调会。各网格联席会议由一级网格联系领导负责召集,网格内的相关三级网格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级网格责任人担任联络人。

2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也可根据议题需要要求政府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主要讨论网格工作有关事项,协调解决网格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商涉及网格建设和管理的其它相关事宜。

3、社情民意建言会是社区党委了解群众思想动态与生活需求、收集民情民意的平台,也是社区居民群众发表建议、提出意见的重要渠道。建言会由社区党委主持召开,原则上每月召集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召集专题建言会。建言会提出的意见、建议,由社区党委整理后,提交相关部门单位办理。社区党委每月对建言情况进行收集、梳理、交办、处理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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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督查范围。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包括网格划分是否科学全面、网格责任人对网格内动态信息掌握是否及时、矛盾隐患排查是否全面、重点特殊群体走访是否到位、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妥当、各类事项办理群众是否满意、信息反馈渠道是否通达、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2、督查形式。可采用问卷调查、电话、组织有关部门现场督查及暗访等形式,也与联席会议、党员议事会、群众评议、半年全年工作检查等相结合,切实掌握各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的主要措施和效果,及影响落实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3、督查结果的运用。凡是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在规定时限内予以整改到位。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