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秘密关系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1.3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1.4对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员工实行奖励。
2.保密范围和密级的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1.2条款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2.1.1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
2.1.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2.1.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公司的技术资料和图纸。
2.1.7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8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其他事项。
2.1.9一般性决议、决定、通知、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公司的密级划分:
2.2.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漏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漏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漏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一定损害。
2.3公司密级的确定:
2.3.1公司经营规划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3.2公司发展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2.3.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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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5.1.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的人所知悉。
5.1.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5.2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