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5则范文

关于做好我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

6月10日,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09‟1208号),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规划编制工作,按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资金。通知规定。“符合规划支持条件、馆舍面积严重不足的档案馆,受规划等条件制约在原址无法扩建的,可以采用异地新建等方式建设,中央投资只支持缺口部分面积的建安工程费用,其余投资可由地方政府通过置换原有资产、安排地方财政资金等方式解决。”

二、关于档案馆库房质量。通知规定。“现有档案馆馆舍属于危房的,需提供有资质房屋鉴定部门的资质证明以及危房鉴定结果;需要改造的,应提供房屋地震设防等级未达标证明。”

三、关于报送要求。通知规定。需报送“拟列入规划的每个档案馆馆舍现状,馆舍存在的问题,地方政府关于建设用地、资金投入承诺书,档案馆现状数码照片,1996-2005年《全国档案事业综合统计年报》原始表以及档案馆机构、人员设置情况等相关材料”,1式五份,其中,1996-2005年《全国档案事业综合统计年报》原始表要求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4份。

四、关于“现有馆藏数量”。通知规定。“是指按照《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所接收档案(即基本馆藏)的数量,不在《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范围内的档案不计入现有馆藏。”

五、关于馆舍需求面积计算。举例如下。

1、档案馆档案库房实际需求面积=馆藏档案数量×60÷0.7,如:馆藏档案量15万卷,档案库房实际需求面积=15×60÷0.7=1285.71平方米

2、县级二类档案馆:

要求馆藏档案数量在10~20万卷。馆舍需求面积计算公式:2600+(馆藏档案数量-10)×200,如:馆藏档案量15万卷,馆舍需求面积=2600+(15-10)×200=3600平方米。

3、县级一类档案馆:

要求馆藏档案数量在20万卷以上。馆舍需求面积按下列公式计算:4600+(馆藏档案数量-20)×220,如:馆藏档案量25万卷,馆舍需求面积=4600+(25-20)×220=5700平方米。

馆藏量超过25万卷的,档案库房面积指标可在县级一类的基础上,按照本标准的计算方法等比增加,即:每增加1万卷,增加(60÷0.7)平方米的库房需求面积,计算公式为:馆舍需求面积=4600+(馆藏档案数量-20)×220+(馆藏档案数量-25)×(60÷0.7),如:馆藏档案量28万卷,馆舍需求面积=4600+(28-20)×220+(28-25)×(60÷0.7)=6617.14平方米。

馆藏量超过30万卷的,先取县级一类馆建筑面积的上限6800平方米,再加上其馆藏量超过25万卷而等比增加的库房面积部分,计算公式为:馆舍需求面积=6800+(馆藏档案数量-25)×(60÷0.7),如:馆藏档案量35万卷,馆舍需求面积=6800+(35-25)×(60÷0.7)=7657.14平方米。

四、关于县级档案馆规划编制工作

关于中西部地区县级档案馆规划编制,有关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范围、建设内容、资金筹措、以及编制工作的要求,省发改委和省档案局已联合发文,非常明确,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

1、需要开展三项工作

(1)摸清家底。包括三个方面的情况。一是现有馆舍情况。包括馆舍建筑面积,其中,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业务用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的具体面积;建筑建设年限、是否符合档案用房建设标准等;二是现有馆藏情况,包括现有馆藏档案、资料数量,年均接受档案数量,30年后预计馆藏量。三是机构情况,包括档案馆成立时间、人员编制等有关情况。现有情况都要随项目提供相关资料、照片。

(2)计算规模。根据档案馆标准,县级档案馆根据馆藏数量分为三类,一类,馆藏20万卷以上的,总建筑面积4600-6800平米;二类馆藏10-20万卷的,总建筑面积2600-4600平米;三类馆藏10万卷以下的,总建筑面积1200-2600平米;超过25万卷的还可以按照同比例增加,高寒地带可以提高4%-6%;根据这样一个标准,提出建设规模。

(3)测算投资。档案馆建设与一般的土木建设还是有些不同,特别是库房建设,在负荷承载、湿度、温度、抗震、墙体等方面均有特殊要求,如何确定造价,省里准备请专业的设计部门做测算,提出全省综合造价,各地也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提出科学的造价标准、依据,并作说明。

资金来源,我省48个享受西部政策的县(我市平江县),档案馆馆舍建设土建部分全部由国家负担;48个以外的县档案馆,国家只承担库房建设部分资金,其余资金,由各地负担,因此,在资金构成中要将库房建设面积和投资单独列出。

2、把握四个关键政策点

(1)如何确定哪些属于改扩建,哪些需要新建,哪些只要改造加固。根据国家通知精神,一是建筑面积严重不足可以列入规划,指的是:与档案馆标准相比,现有档案馆库房缺口建筑面积大于100平方米且大于该档案馆库房实际需求的10%的。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衡量的指标是库房面积,不是整个馆舍的面积。二是建筑面积基本符合要求,但馆舍质量达不到档案馆的质量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能改造加固的,可以通过加固处理;不能改造加固的,在提供房屋鉴定部门鉴定意见后,可以拆除重建

(2)已竣工的项目能否进入规划。一是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且符合建设标准的不能进入规划,不能利用国家投入来偿还债务;已竣工但库房面积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可以扩建。现有档案馆与档案局机关在一起办公的可以将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扣除。二是已竣工但尚未投入使用的项目,建议先按要求填报有关表格,提供有关资料,我们积极向省里争取

(3)城市的区政府档案馆能否进入规划。按国家文件精神,中心城区的区档案馆暂不列入规划,但由县改区,主要辖区又不在城区的区和2个管理区,即岳阳云溪区、屈原管理区、君山区的档案馆能否进入,需要向省和国家反应,建议先做规划上报,省发改委将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如国家同意,就正式列入,统筹安排。

(4)项目建设基建程序。档案馆建设主要资金来源是由国家安排,根据国家发改委预算内资金安排管理办法,申报资金时要提供省级发改委审批的可研报告,考虑到县级档案馆小、散的特点,建议:立项审批,凡正式进入国家规划,可以视为完成项目建议书审批;可研审批,对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以市州为单位,打捆申报,由省发改委审批可研;初步设计由省发改委授权市州发改部门审批。

估计档案馆建设明年将正式启动,按照惯例,将在今年8月以前上报资金申请计划,请各地抓紧在编制规划的同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特别是要认真落实土地、配套资金等前置条件。请各县(市)区发改局从速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按照五年计划的思路,在规定时间内将规划报我委投资科。

3、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1)立项。凡是列入了正式规划,可以视同立项,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2)可研。凡是规划内的项目,可以提前开展前期工作,规模大的,可单独履行审批程序,规模小、分布散的项目,可以市州、行业为单位打捆开展前期工作,履行审批手续。县级发改部门支持相关行业部门做好可研编制、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评价等前期工作,按照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程序要求,汇总审核后,由我委统一报省发改委核定建设规模,再由我委根据省发改委核定的规模,审批可研。

(3)实施。编制规划时,要按照轻重缓急排出建设顺序,优先安排在建、无房危房、条件艰苦地区、前期工作扎实的项目,组织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时按照规划顺序申报计划,凡前期工作不到位,用地、配套资金没有落实的项目,申报资金计划时尽量往后靠。

三、关于分工和时间要求

1、分工安排。县级发改部门牵头,各主管部门明确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共同做好项目摸底、资料汇编、规划编制等工作,由县级发改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行文,逐级上报。其中,县级发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做好单个项目的摸底、资料汇编;我委根据县(市)报送项目情况,分门别类,汇总编制本地区规划;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提出全省政法系统基础设施实施方案。其中,安全部门的相关规划,由省安全厅统一编制,我市不作编制。规划编制期间,请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局分别明确2-3人集中精力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名单报我委投资科以便联系。

2、时间要求。根据国家6月30日前上报各地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按照倒排工期,6月10日前,县、市要完成项目摸底、测算和填报;6月15日前,各市州审核、汇总后,提出本地区规划报省发改委;6月25日前,省发改委要完成各类规划的汇总,并提出全省实施方案,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审定;6月30日前,上报国家发改委。

各市发展改革委、档案局:

为做好全省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现将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规划框架方案下发给你们,请据此完善各市规划,并于7月2日前将修改完善的规划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档案局、省工程咨询院(一式四份,附电子版)。编制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对口衔接。

联系人:钟岚0551-2602742

产长胜0551-2608993

鲍春生0551-2639197

省发展改革委省档案局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一章总论

1.1市域概况

简单介绍行政区划、区域位置、市域面积、现状人口、下辖市县、经济地位等。

1.2规划背景

1.3规划依据

1.4规划范围

1.5规划实施年限

1.6规划目标及预期效果

第二章现状分析

2.1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2.2档案事业发展现状

包括工作成绩、队伍建设、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经费投入、接受馆藏卷宗的情况、。

2.3档案馆馆舍现状及存在问题(重点部分)

2.3.1全市档案馆现状综述

全市档案馆级别统计、馆舍各类用房面积统计和汇总、馆藏卷宗统计汇总等。(文字简要说明,并插入统计汇总表格。)

2.3.2各县档案馆现状分析和存在问题(分县具体描述)

1、描述各县档案馆发展现状,包括历史沿革、馆舍情况、馆藏量情况等

2、存在问题

(以下只是提示性列举了一些问题,有特别的可增加,没有的可删减,重点描述需要扩建或易地新建的理由等)

(1)馆舍面积不足问题(2)功能单一问题

(3)达不到档案馆设计规范要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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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档案馆在1998年9月经省档案局组织考核后,被评为省一级综合档案馆,并于2005年11月通过认证复查。

根据国家档案局《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细则》要求,慈溪市档案馆在省、市档案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局(馆)干部的共同努力,在条件保障、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有了显著提高,达标升级工作得到了有序推进并日趋完善。现对照测评细则,经自查,得自评分89.8分,达到国家二级综合档案馆标准。为此,特请上级领导组织专家考评组前来我馆测评验收。

以上请示当否,请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