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大全]
1.1为提高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熟练地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自觉地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安全生产;使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熟悉和掌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于公司内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及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2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内容
新职工进厂时的“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职工变换工种岗位时的转岗教育、职工休假复工时的复工教育、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意识教育、班组长的安技知识教育和全员的安全教育等八种。3具体规定
3.1厂级安全教育
由安全科组织安排讲课,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
3.1.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3.1.2公司特点(包括产品种类、性能、危险性)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3.1.3一般电气、机械、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3.1.4具有代表性的重大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等四方面。
3.2车间级安全教育。
由岗位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和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
3.2.1本岗位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物料、工艺、机械、电器等特性及注意事项。
3.2.2本岗位安全规程与制度。
3.2.3本岗位有哪些危险场所、危险特性及预防办法。
3.2.4本岗位曾发生过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3.2.5各种消防器具和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五方面。
3.3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组织教育,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应包括:
3.3.1岗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定、安全职责、工艺流程。
3.3.2岗位的安全装置、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3.3.3设备性能、物料特性、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三方面。
3.4日常安全教育
在岗职工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20学时。
在日常工作中,根据生产、设备、气候变化或实际工作需要,灵活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教育,如停工、设备检修等等,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由公司或岗位、部门组织进行。
3.5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教育和复训教育
对从事电、气、锅炉水处理、压力容器、起重、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电气焊等作业人员的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和一年一次的复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3.6变换工种的转岗教育
3.6.1职工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在从事新的工作前,必须进行岗位(部门)、班组的两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从事新的工作。
3.6.2教育由岗位负责人、安全员负责组织,岗位和班组实施教育。
3.6.3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相同。
3.6.4变换工种教育做好登记、建档工作,报安全科作为核发新工种劳保用品的依据。
3.7复工安全教育
3.7.1职工因停工、休假、离岗三个月以上,或工伤痊愈后需复工的,或因违纪违规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独立上岗操作。
3.7.2复工安全教育由岗位领导和安全员具体负责,岗位、班组组织实施。具体教育内容同“三级”安全教育的车间班组两级安全教育相同。
3.7.3复工安全教育做好登记、建档工作,并报安全科作为重新核发劳保用品的依据。
3.8中层以上干部的安全教育
3.8.1中层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经过资质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取得的资质证书要登记存档,做到持证上岗。
3.8.2每年公司组织一次干部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调离工作岗位。
3.9班组长安全教育
3.9.1经过资质部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3.9.2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存档。
3.11其他人员的安全培训
3.11.1外来施工人员在入厂前,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科组织的安全、消防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
3.11.2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场地前,所有人员必须经过施工所在岗位负责人的现场安全及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准予施工。
3.11.3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生产区前,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科组织的安全和消防知识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
3.11.4安全科负责把公司内的产品危害如实告知外来施工或参观学习人员。
第二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
3人员范围
3.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4相关规定
4.1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到南沙区质监局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应的考核。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4.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复审合格后公司才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5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5.1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5.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5.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6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会议。
6.2阅读文件、简报、看图片。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4.3.4授课教师根据培训内容,可深入现场进行教学和实际操作,以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学习兴趣和实际操作的能力。
4.3.5授课教师要服从培训部门的课程安排,严格按照下发的课程安排进行授课并保证培训质量。
4.3.6授课老师要具备一定的讲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