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资监管综合督查工作的报告
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新时代,必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注重构建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闭环,坚持党建统领、精准务实、改革导向、信息牵引、提质培优抓好综合督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以强有力的监管督查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国资国企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深刻认识开展国资监管综合督查工作的现实意义
一是综合督查蕴含政治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的内在要求。督查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综合督查作为国资监督的一种手段,不单纯是业务监督,更是一种政治监督,既是对国资国企党组织贯彻党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是否坚决彻底的衡量,也是对国资国企党员干部党性强弱的检验。为此,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到综合督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党内监督与出资人监督和企业内控机制有机统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效督查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上级重要工作部署,推进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加强监事会全过程监督、强化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加大合规审计力度等监管督查,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综合督查贯穿问题导向,是提高国资国企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的动力支撑。综合督查的目的是突出防范国企经营效益下滑的风险、债务风险、投资风险、金融业务风险、安全环保稳定风险、廉政风险等,强化各类风险识别,建立预判预警机制,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在不断解决问题中重点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只有坚持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内控制度刚性约束,聚焦关键业务,改革重点领域、国有资本运营重要环节,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靶向发力推进问题整改,积极化解存量风险,有效防范增量风险,建立国资监管提示函和负面清单等工作机制,督促国企持续完善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化解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战略预判、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形成“防、纠、控”一体推进的全覆盖风险防控局面,才能有效提高企业风险防范和化解能力,筑牢企业发展防火墙,实现国资国企风险管理工作长期健康有效运行。
三是综合督查激发改革驱动,是提升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水平的重要保障。新时代国资国企综合督查必须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有力推动国企深化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纪检监察、审计、巡察等发现的问题纳入常态化闭环整改。通过整改,倒逼国资国企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企业运营管理、改革发展和内部监管等各项工作,推动国资国企理念转变、体系再造、机制优化、制度创新,形成“靠制度监管、用规则约束、沉一线督查、借数据预警、盯流程防控、看结果问责”的常态化监管督查机制,各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实现集中统一监管,引导国企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积极构建现代化国资产业体系,加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链供应链专业化、高端化、数字化转型,布局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使国资综合督查的监管效能转化为国企改革转型的发展动能。
二、当前国资监管综合督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国资国企综合督查工作紧紧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的目标任务,严格督查,强化监管,在防控化解风险、深化国企改革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但在加强党建统领、创新督查方式方法、深化督查成果运用、推进数字化改革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是对国资国企督查的政治属性和本质要求认识模糊。事实证明:凡是取得优异成绩的国有企业,都是党的领导坚强有力、党的建设全面到位、企业治理依规从严的企业,而腐败问题频发、国有资产流失、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都是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企业监管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的企业。从现实中看,对“两个一以贯之”的原则认识还不够深刻,对督查工作事关国有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的理解还不够透彻,对国有企业改革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要求贯彻得还比较片面,还存在把督查工作当成业务工作,视为临时任务,看作发展阻力,从政治上看、从思想上查、从党性上改的意识不强,还没有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的全过程,没有把督查的政治要求贯穿到国资监管的全过程。
二是综合督查的方式方法和系统应用不够精准高效。从实际情况看,国资系统督查方式主要以企业自查自纠、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调查等传统方法为主,较少利用专项调研、暗访回访、综合分析研判等方法,部分督查工作还停留在“室内督查”“闭门督查”层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第一现场摸实情、找问题、寻对策相对较少,借助新闻媒体、社会舆论、网络问卷等开展督查还处在探索阶段,督查方式方法不够系统、全面和精准。调研中发现,对委托管理企业、新组建、新重组的企业监管及时跟进不够,存在监管空档和死角。不同督查部门计划共商、信息共享、成果共用不够,存在“多头督查、步调不一、力量分散”的现象,既增加了基层工作负担,也浪费了本就紧张的督查资源。
三是问题整改的全程推进和成果运用不够主动彻底。当前部分单位看问题站位不高,整改意识不强,整改落实工作只停留在纸上、会上、口头上,只做“表面功夫”,只交“过关材料”,存在着把“下不为例”“持久整改”作为整改举措,以“权责不在本单位”为理由迟滞整改的现象;督查和内审部门主动服务企业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较少提出建设性、可行性专业建议和举措,只是一味交由基层整改;部分问题长期不整改、不销号,特别是对历史遗留问题没有深入研处、及时化解,将小问题拖成老毛病。督查仍侧重于查问题,整改工作机制和成果运用机制不够完善。前期工作从起草督查方案、发督查通知、进场调查到正式出具报告,耗费大量督查资源,但后期大多未设置专人持续跟踪问题的全过程整改,未建立定期反馈汇报机制,整改措施多为点上整改,缺乏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的深层次整改。
四是监管督查的智能监测和数据共享缺乏融会贯通。随着日常监管任务的增加,需要在督查工作中引入大数据思维,实现任务分解、问题全过程跟踪、办结销号等工作流程从线下到线上的转换,有力提升督查效能。但目前国资系统督查工作普遍沿用人工统计、线下监管的传统工作方式,对“互联网+督查”、“国资云”等平台和大数据应用滞后,国资运营监测系统尚未完全开发利用,国资系统数据一体化智能监控还未实现,上下一体、多跨协同的互联网督查督办管理系统还未建立,日常监管“要数据、报资料、写总结”的现状改变不大。国资监管部门和纪检、巡察、审计等单位跨部门、跨区域、跨系统合作不够、联动不足,专业系统数据资源未充分互联共享,“七张问题清单”“人大系统”“审计局系统”“国资系统”等应用融合不深,存在多方监督、重复督查现象,增加了被督查对象的工作量,影响了督查工作质效。
五是监督监管的力量建设和作用发挥还有薄弱环节。国资督查工作政策性、业务性强,需要督查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宽广的知识面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从目前看,国资监管部门和集团企业督查和内审职能处室较为健全,但下属企业内审部门还有缺位,专职人员较少且主要是财务审计类人才,国资系统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普遍匮乏。督查工作开展多以外包中介为主,没有充分利用国资系统内部督查力量的专业性优势,特别是在新政策出台时容易“水土不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综合监督工作职能的发挥。同时,问责追责虽与督考相结合,但还存在不敢追责、不愿追责、不会追责的问题,如上级不追究不问责,碍于情面不追责,考核中缺乏量化指标,对责任单位工作推进、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约束力不够,难以取得实质效果。
三、新时代加强国资国企综合督查工作的基本路径
(一)坚持党建统领,着力提升从严治企的督查新站位
深刻领会督查工作的政治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督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着力解决改革中的难点、难事、难题,切实把督查成果运用融入到深化改革和发展生产力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保障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树立督查就是讲政治的理念。强化政治引领,准确把握新时代监督工作的鲜明政治属性和“监管机构首先是政治机构”的职责定位。要改变把督查工作当成业务工作的简单思维,把讲政治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政治督查使命担当,坚持以政治标准谋划督查工作。要改变把督查当成例行工作的固化思维,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主体责任,在督查全过程中履行好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要改变把督查当成专业检查的传统思维,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各类督查工作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把每次督查当成一次“党性体检”,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客观公正反映情况,对工作成效不夸大,对存在问题不回避,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高效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二是树立督查重在治未病的理念。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督查是“督”与“查”的结合,不仅是精准查出问题,还是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要把监督关口前移,在“治未病”上积极作为。定期开展国企全面风险排查,着力抓早、抓小,及时识别、系统分析企业投资经营、债务违约、廉政建设、安全生产等各类风险,立足标本兼治,从体制机制层面快速有效开出“良方”,形成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风险防控和化解机制。建立国资监管提示、约谈等机制,将提示、约谈融入到日常监管工作中,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重点领域、做实全员覆盖,常敲打、勤提醒,筑牢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发展的防火墙。
三是树立督查更是生产力的理念。督查本身也是生产经营的重要环节,具有增强企业免疫力、激发企业内驱力、形成企业发展推动力的功能。深入开展督查工作,突出服务与监管并重,以监督促管理,以服务增效益。一方面通过开展共性问题隐患排查,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发挥督查预警功能,帮助企业识别并规避投资经营、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廉政建设等各类风险,将发生损失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以督查为契机,进一步优化监管方式,实现“管国企”到“管资本”的转变,专项督查项目建设、生产经营、投资管理、资金使用等活动,保障企业经营管理的高效益。以抓整改为动力,不断完善企业经营活动、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创新管理经营体制机制,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精准务实,着力构建系统融合的督查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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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是让监督“多跑路”,强化服务解难的导向和能力。要突出服务与监管并重,推动综合督查和企业内部审计职能逐渐从“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有力提升国资监管工作效能。要深入企业和基层调研访谈,既倾听诉求剖析问题,也出谋划策解决问题,“一企一策”,真正地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特别是对于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因职能权责受限、改革创新政策空白等带来的问题,监管部门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通过调研查实症结、一线集思广益、多跨协同会商等形式,实行统一销号管理,化“问题清单”为“责任清单”,变“你说我听”为“望闻问切”,对“老大难”“硬骨头”等疑难杂症逐一突破、逐个解决,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让监督“长牙齿”,强化问责追责的约束和刚性。强化问责追责,不仅是国资国企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让监督由“橡皮图章”变为“铁齿铜牙”的重要抓手。要健全违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督促指导国有企业构建依法合规、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责任体系和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要建立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移交和办理反馈工作机制,加大违规经营投资问题和线索核查力度,实行台账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核对汇总,全流程记录受理、初步核实、分类处置、核查、处理和整改等阶段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严格落实追责问责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抓好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强化对定性、定损、定责等关键环节的研判,严肃追责问责,做实做细违规问题线索移交、核实、反馈工作,达到“追责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不断增强以追责促追损、促落实、促整改、促发展的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