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奖励评核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鼓励和引导全市银行业加大对本地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结合实际,制定《年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奖励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共三项100分,分别为信贷计划完成情况、新增存贷比例情况和信贷客户培植情况。各银行按指标考核得分进行排名,根据排名结果,市政府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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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贷客户培植情况(共20分)一是新增信贷企业客户情况(10分);二是a级信用企业培植情况(10分)。全部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分别按年初制定培植计划的百分比得分。

三、考核办法

奖励考核按照自评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首先,由各银行机构对照指标进行自评,然后,由人行市中心支行组织对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打分,将结果报市政府。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按考核排名对银行进行奖励,并将考核奖励结果通报各机构上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