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自查报告
为落实中国保监会**监管局的要求,确保我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文件运行,根据地区分行指示中北支行开展了了一次自查活动,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建立了代理保险业务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各相关部门,各组织层级、各具体岗位在防范化解代理保险业务风险中的职责。
二、内控管理风险
1、代理协议管理支行为一级支行,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都是由地区分行带头签订的。
2、代理产品管理上级机构能够及时补充修改代理协议中的银保产品目录,未超出销售代理协议中产品。
3、单证管理银保单证管理制定由总行统一制定,上级机构下发的所有空白都纳入银行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下发凭证也都按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管理,并有相应的登记本进行登记。
三、满期给付及退保风险
1、风险排查在银行公示栏张贴了保险公示咨询投诉电话告知客户如何实施自己的权利。
四、销售误导风险
1、教育培训支行理财经理在进行保险销售时都有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在场进行销售指导,保险公司在我支行还定期开展保险知识的培训讲座。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能正确解释保险产品,明确告知客户退保条件及可能带来的损失。
2、销售行为支行现共有五人取得保险销售从业资格证。
3、不存在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驻点销售的情况。
4、所以保险宣传材料都由上级机构下发。
第二篇:保险自查报告华峰信用社
关于对代理保险业务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规范操作、防控风险,促进保险代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我社按照县联社下发的《关于转发银监会办公厅开展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自查工作的通知》(晋银监办〔2011〕191号)的要求,对我社代理保险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险代理人资格,我社现在所有人员均未取得相关保险代理资格。这样不利于我社代理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销售及宣传情况,经过检查未发现我社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在销售过程中未擅自增加保险责任、金额。宣传方式主要为营业柜台宣传,无违反相关规定行为。
三、财务方面,经对保险财务凭证的检查,暂无发现违规行为。存在的问题:
一、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保险代理许可证》。
二、应在销售保险产品的柜台设置明显标志。
三、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我社制定的意外保险投保提示。
四、应由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
华峰信用社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第三篇:保险自查报告双河苗族彝族乡中心学校
关于学生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的自查报告
威信县教育局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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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中介[2014]28号)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监中介[2014]68号)的文件要求,我司第一时间成立以机构第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自查小组对我司的机构、人员、业务、风险、制度五个方面进行自查摸底。在自查过程中,自查小组认真对照实施方案中的要求进行自查摸底。
通过此次对机构、人员、业务、风险、制度五个方面进行自查摸底,公司整体情况还是好的,公司依法按照保监会、保监局的要求合规经营,没有出现大的违反保监会、保监局要求的情况;这几年业务相对开展比较少,公司经营比较稳定。但也存在工作中的一些疏忽,少部分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过期,未及时换证,针对这一问题,我司从业人员实时关注从业资格证书到期时间,对已经过期的要求从业人员马上报名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这次自查也对我们的管理敲响了警钟。通过此次清理整顿,我司会积极配合保监局,做好自查自纠,积极创造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环境,为实现公司中介机构的全面依法合规管理以及中介业务市场健康稳步拓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