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应该具备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工程内部无建筑垃圾,环境干净整洁,照明设施完善;

2、人防门均应安装到位,标牌标识清楚,做到启闭灵活,密闭性能良好,手柄转动灵活,加注黄油。门扇、门框油漆装饰到位,且已通过人防门专项防护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监督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4、有勘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详见本标准4.2条款)的内容;

5、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检查、施工技术管理资料以及监理资料应当齐全有效,并已分类整理;

6、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防护设备厂家对人防地下室进行竣工初验,初验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并出具合格证明书

工程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程序

1、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先行自查自评,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人防建设工程竣工报告》,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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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情况、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发现了的质量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对工程现状的评价;

5、参建单位配合验收组进行工程实体检查验收和查验资料;

6、检查验收后,参加各方发表意见,人防主管部门和省站发表监督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