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妇女法制扶贫法治脱贫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妇女是一个家的“半边天”,妇女的法律意识在一个家庭中占有重要地位,为了解我县妇女法律意识现状,充分发挥依法治理在脱贫工作中的作用,以法治保障和服务脱贫工作为目的,我县妇联就如何做好妇女法治扶贫、法治脱贫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处**源头,位于**、**、**三省(区)结合部,分别与**、**各三个县(市、区)相邻,全县总面积3248平方公里,现辖16个乡镇,3个便民服务中心。2015年底全县共有贫困村150个、贫困户21818户、贫困人口82607人。通过对全县82607个贫困对象调查摸底,共有绝对贫困人口7085户涉及20663人,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总要求,我县对贫困人口脱贫实施分类指导、整体推进。采取了产业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医疗救助扶持一批、教育资助一批、生态补偿一批等“六个一批”对贫困户进行扶持。
二、我县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存在的问题
1、法治宣传教育还留有“死角”。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农村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主要劳动力大量外流,家中仅有老、幼、妇人口留守。而妇女本身就是一个不易被人关注的群体,她们不惹事、不生事,不少贫困村的干部认为在农村只要抓好经济发展,抓住几个调皮捣乱分子不让他们惹事生非就行,对于安分守纪的妇女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他们来说只是费力不讨好的事,法治宣传浮于表面,导致部分贫困村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死角”。
2、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形势趋于复杂,不稳定因素增多。由于大部分中青年壮劳力外出务工挣钱,使许多贫困村出现了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的“空心”现象,夫妻长期分居、丈夫在外找小三、丈夫不抚养妻儿、妇女被性骚扰、婆媳间发生口角、不赡养老人等情况时有发生,而我县正在进行的涔天河水库移民搬迁和征地工作也使得因拆迁款、脱贫政策、集体经济补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有增无减,这些矛盾纠纷的发生,不但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整个地区的和谐稳定,更严重阻碍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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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建立长效机制。农村妇女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有其特殊性,相较来说,她们大都思想观念落后,文化程度低,不好学,有的甚至一辈子不看书报,信息全来源于影视及见闻,这便增加了法制宣传的难度,故而必须树立长期意识,建立一个长效机制。
3、加强人才培养。法制宣传私靠发几本书、下几次乡、出几期宣传栏、贴几条宣传标语还不行,还得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建设,得有计划地选择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干群作为法制宣传员,加强对村支两委干部的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乡土法律传播者,让他们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身边发生的故事同法律有机结合起来,将法律内容进一步生活实践化。同时,要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妇联干部作用,在农村建立法制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体系。
4、创新宣传方式。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让广大妇女群众接受。如将法律法规与地方文艺融合起来,用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表现出来,深入农村巡回演出;地方电视台可联合公检法司、文教卫、劳动、交通、妇联等部门,对本地的法院判案、民间调解、政府行政、听证议事等法治行为进行报道,在其中融入法律知识使更多的妇女能通过电视了解接受法律知识;可充分利用腰鼓队、舞龙队、健身队等群众文娱团体,将法律知识编入唱词、融入舞蹈,组织她们自己创作自己表演,用自己身边的事例教育自己人,一定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