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与守则
为了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的管理,根据《2006年度驻村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以巩固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为主线,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农村发展为重点,开拓创新,务实为民,积极探索驻村帮扶工作新路子,力争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新的提高,达到干部受锻炼,农民得实惠的目的。
二、工作职责
2006年驻村帮扶工作的职责是。通过帮扶使所驻村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方面有明显进展,党员干部素质明显提升,农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明显改善。
三、组织管理
1、驻村帮扶工作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驻村帮扶工作队必须坚持在市委和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协助村“两委”班子开展工作。每村要明确一名队长,每个乡镇明确一名总队长,实行队长负责制,工作队员要服从队长的领导和管理。
2、派出单位要加强对工作队员的管理。要认真贯彻“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原则,派出单位领导要经常到所驻村了解情况,对驻村队员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驻村工作汇报,帮助解决驻村队员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派出单位发挥后盾保障作用的情况,将列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
3、驻村帮扶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乡镇党委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工作目标,工作队要与乡镇党委、市驻村办和派出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凡是没有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工作队,年终取消评先资格。
4、要建立临时党(团)组织。工作队员的临时党(团)组织关系,应按照规定程序转入所驻村党(团)组织。驻各村工作队员要统一编入一个党(团)小组,参加所驻村党、团组织的组织生活。
四、工作制度
1、严格学习制度。各工作队要结合本队情况,规定时间,经常组织队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2、严格例会制度。乡镇每月召开一次驻村工作队队长会议,工作队每周召开一次全体队员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部署安排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3、实行工作汇报制度。工作队要在每月初将上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村里的变化等形成文字材料报乡镇、市驻村办。
4、严格请销假制度。工作队员驻村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原单位不得抽调或中途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要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内的须经所在乡镇驻村办批准,一周以上的须报请市驻村办批准,归村后应及时销假。
5、严格考勤制度。工作队员全年驻村时间保证十个月以上。工作队长负责本村队员的考勤,乡镇党委负责工作队长的考勤,每月5日前乡镇驻村办将上月考勤情况统计后报市驻村办。
6、工作队员要严守驻村工作守则。工作队员要严格遵守《**市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守则》,做到自带行李,自起炉灶,集体住宿,不扰民,不添乱、不增加农民负担,树立良好的干部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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