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方案

根据渝残联〔2006〕31号和渝残联〔2006〕62号文件精神,2006年市残联下达我县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任务60户,补助资金30万元。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改善我县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范围及对象

(一)实施范围。邮亭镇、宝顶镇、雍溪镇、拾万镇、龙石镇、季家镇、高坪乡各4户,除古龙乡外其余街镇乡各2户。

(二)实施对象。农村贫困残疾人无房和极度危房户(房屋结构严重变形,濒临倒塌,对残疾人及家人的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必须重建的贫困残疾人户)。

二、工作要求

(一)资金使用范围、资助标准及拨付方式

1、使用范围。此次项目经费必须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做到专款专用,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否则,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2、资助标准。每户9000元,其中市、县残联在市下达资金中安排6500元,县民政局资助1500元,各街镇乡配套解决1000元(可折合物资)。

3、拨付方式。县级建房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局根据县残联提供的施工进度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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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残联,由易才军同志兼任主任,陈朝碧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办公室电话:437****。

承担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的街镇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的实施,确保全县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