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的调查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之后,县乡政府如何尽快地转变职能,妥善解决农民“办事难”问题,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群众在村务活动中的新要求,这是新阶段落实管理民主面临的一个新问题。2005年以来,保康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为解决这一问题作了有益探索。最近,我们对此进行了调查。
一、基本动因
据调查,保康县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是缘于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情。2005年,歇马镇长坡村一个农民为了8株板栗树的所有权问题,到镇里、县里跑了19次,找了11个部门,历时8个多月才得以解决。此事在全县引起了强烈反响:农民办事如此艰难,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民主权利如何落实。作为执政为民的县乡政府应该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于是,保康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分析与研究,并很快形成了三点共识:
第一,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要求来看,指导村民自治需要有一种新的机制。农村改革以来,乡镇合并、管理区撤销、机构精减和农业税取消,乡村干部从过去“催粮、刮宫、收款”中解脱出来,职能悄悄地发生了变化,尽管乡镇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没有改变,指导村民自治的职责没有减轻,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完善,村民要求政府办事的范围越来越宽。乡村干部对该干什么,怎样干一时感到无所适从。机制缺失、职能不清的问题开始暴露。农民盖房子要办手续、搞企业要办执照、采伐林木需要办许可手续……等等,这些事在村域内靠民主制度难以解决,农民盼望县、乡政府尽快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切实把工作的重点放到服务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民服务上来,而且在为民服务的方式上还需要建立一种新的机制,以促进乡镇政府尽快转变工作职能,更好地服务村民自治,并赋予基层民主活动新的内涵。
第二,从解决农民群众办事难的现状来看,服务群众办事需要有一种新的为民服务载体。近几年,保康不断加大管理民主落实力度,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引导村民群众实践创造,探索出了“干部问事,群众说事,集中议事,及时办事,定期评事”的“五事”制度。并靠这项制度保障干部经常深入基层,与群众面对面的交心谈心,用议事的方法促使村组干部尊重群众意愿,实事求是的作出决策;用党性的要求促使干部心系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用评议的手段促使干部公开管理政务,自觉接受监督;通过“问、说、议、办、评”这种具体而实在的办法,在干部问事中体察民情,在群众说事中了解民意,在集中议事中广纳民言,在及时办事中解决民难,在定期评事中凝聚民心,使群众怨气怒气有处可诉,急事难事有人解决,化解了村域生产、生活矛盾,形成了干部与群众经常沟通的密切联系机制、群众议政参政的民主管理机制,较好地解决了村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但是,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一方面乡镇职能急需界定,一方面有些部门仍未改变行政体制下的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农民群众办事难现象凸显:要么,不知到哪里办—找不到门;要么,不知找哪个办,—-找不到人。有的农民群众还反映,实行8小时工作制,办事早不得、晚不得,碰上双休日、节假日又办不得。此外,在部分机关部门和少数干部当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村民群众常常为办一个证、盖一个章、签一个字而来回折腾,既跑很多“冤枉路”,又花不少“冤枉钱”,还费较多“冤枉时”。要解决好群众办事难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建立一种新的载体,从根本上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消除“五难”现象,真正做到为民、便民、利民、惠民,切实保障村域管理民主的进一步落实。
第三,从保康山区的实际情况来看,为民解难需要有一种新的为民服务网络。保康境内有3369座山头,3193条沟壑,是襄樊市唯一的全山区县,省定新世纪扶贫攻坚重点县。版土面积3225平方公里,
29.4万人。“竖起来的路,挂起来的田”,“上坡碰鼻子,下坡闪腿子”,是对保康县的真实写照。这里山大人稀,交通闭塞,最远的村距县城达200多公里,距乡镇有近100公里,很多地方不通公路,也不通班车。群众到镇上、到县城办事,出来一趟极不容易,有时为了办一件事情,得跑好几趟、好几天,而困难和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导致群众有怨气,干部窝火气,组织上理不出头绪。为此,从地处山区的县情和方便群众办事的角度考虑,有效解决农民群众办事难,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需要尽快建立一种新的工作网络,并通过这一网络来把农民群众要办的事办好。
基于上述三点认识,该县开始探索“为民服务代理制”,于去年初先在城关镇试点,并通过实践总结。从4月初在全县普遍推行了“为民服务代理制”。
二、具体做法
保康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就是在县、乡镇、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代理机构,群众提出办事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对县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的调查后,由代理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为群众无偿提供“全天候、无休日、一站式”的全程代理服务。
(一)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网络。县里成立为民服务中心,与原有的县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县直部门中具有行政审批职能且已在“中心”设立办公窗口的,其窗口同时作为本部门的为民服务中心;其他未在“中心”设立办公窗口的部门则根据情况,在单位内部增设为民服务中心。目前,该县已有公安、民政、计划生育、工商、林业、土地、城建、司法等10个部门在“中心”设立为民服务中心,24个部门在本单位增设为民服务中心。11个乡镇均设立了为民服务代理室,并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专人合署办公,负责本辖区群众所有审批事项的办理和其他需代理事务的全程代理服务。261个行政村和9个社区设立了为民服务代理点,代理员由村(社区)主要干部兼任,其他干部配合,为本村群众提供无偿代理服务。
(二)建立受理、代理、办理纵横相连、高效运转的封闭办事系统。纵向上:村民申办事项,先由村级代理员受理、登记,之后由村代理员将有关手续移交给乡镇为民服务代理室。乡镇为民服务代理室受理登记后,属乡镇审批的事项,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转交给村代理员回复申办人;属县级审批的事项,由乡镇代理室安排代理人到县或有关部门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为民服务中心受理登记后,能直接办理的马上就办,不能直接办理的由服务中心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横向上:各级代理机构根据内部业务分工,建立起受理、代理、办理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封闭回路系统。一是“窗口”受理,村(社区)、乡镇和县直部门的代理服务机构,负责受理群众的办事申请。二是全程代理,代理机构受理办事申请后,认真登记并出具承办单,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然后交给全程代理人,申请人坐等结果即可,全程代理人根据工作情况,将材料转给具体办理人;具体办理人按规定办结后再交给全程代理人,最后由全程代理人将结果交回申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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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五是推进了廉政建设。通过公开代理事项、办理程序和收费标准,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避免了违规操作,防止了吃、拿、卡、要现象,推进了源头治腐工作,我们调查的所有对象都认为,在为民服务代理机构办事,程序清楚,收费合理,过去的“三乱”问题基本没有。
六是活跃了基层民主。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为乡村干部服务农村搭建了工作平台,顺应了基层群众新时期对政府职能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态度、民主自治要求的时代潮流,使得地方党委政府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加强和改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并因村制宜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党的思想和对村民自治的领导,通过为民服务、为民办事解难,增加了村务活动透明度,激发了村民参与村务的热情,保障和维护了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进了农村管理民主的落实和乡镇政权的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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