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信息传递管理办法
电器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制度
qgz/jl02.08—1999
全面质量管理—–
质量信息传递及处理
管理办法
1999—07—01发布1999—08—01实施起草人:
审核人:批准人:
电器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qgz/jl02.08-1999
质量信息传递及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目的
确保质量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并有效处理,以不断完善质量体系,提高产品质量。
1.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关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质量信息。
2引用文件和术语
2.1引用文件
2.1.1qsp/jl01.01-1998《花都市建龙电器有限公司质量手册》2.1.2qsp/jl10.01-1998《外购物资检验控制程序》2.1.3qsp/jl10.02-1998《过程检验控制程序》2.1.4qsp/jl10.03-1998《成品检验控制程序》2.1.5qsp/jl13.01-1998《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2.1.6qsp/jl14.01-1998《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2.1.7qsp/jl19.01-1998《用户服务控制程序》2.1.8qsp/jl20.01-1998《统计技术运用控制程序》2.1.9qj/jl10.00.02-1998《排列图、因果图和对策表》2.2术语
2.2.1质量信息。有关产品质量的情况,其直接反映为产品的合格情况与不合格情况。
2.2.2随时质量信息。过程中随时出现的产品的质量情况,在本制度中主要指不合格情况。
2.2.3综合质量信息。一定时间内(月、季或年)某一特定产品或过程的综合质量情况。
3职责
3.1全质办
3.1.1负责质量信息传递及处理的归口管理。
3.1.2负责综合质量信息的收集、汇总与传递,组织制订对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措施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和验证。
3.1.3负责随时质量信息传递及处理的监督。
3.1.4参与随时质量信息的评审。
3.2质检部
3.2.1负责随时质量信息传递及处理的日常管理。
3.2.2负责针对随时质量信息组织制订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3.2.3负责本部门综合质量信息的统计分析与传递。
3.2.4参与综合性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实施和验证。。
3.3生产部、技术部、经营部
3.3.1参与随时质量信息的传递与处理。
3.3.2负责本部门综合质量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传递。
3.3.3参与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实施和验证。
4工作流程
4.1随时质量信息
4.1.1随时质量信息的发现与上报4.1.1.1不合格原材料
a.原材料进厂前验证时或进厂后贮存过程中仓管员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填写qzj/jl15.05.07《不合格品反馈处理表》报送质检部。
b.原材料进厂前质检员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应按4.1.2.1b的要求处理。
c.原材料进厂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由生产车间填写qzj/jl15.05.07《不合格品反馈处理表》并报质检部处理。
4.1.1.2不合格在制品
生产过程中操作员工、班组长或质检员在自检、互检、巡检时发现不合格时,应立即在控制记录上做好记录,并通知生产车间,若为轻微不合格,生产车间可自行处置,若为重大、批量性或车间无法自行处置的不合格,生产车间应立即填写qzj/jl15.05.17《不合格品反馈处理表》并报送质检部。
4.1.1.3不合格半成品
质检员对半成品进行检验时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在检验记录中作好记录,若属轻微不合格,可通知生产车间由车间自行处理,若为一般不合格或重大不合格,则填写qzj/jl15.05.17《不合格品反馈处理表》并报送质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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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综合质量信息传递与反馈。
3.。综合质量信息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