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公约
运营中心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安全公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公约。本公约所称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服务活动。在公司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本公约。
第二条
凡是使用公司网络资源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必须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执行本公约。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三条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认真落实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网站服务实行“先备案,后接入”的原则。
第四条运营中心负责所管辖ip地址资源范围内各单位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登记、监
察、案件上报和协查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自己负责对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管理,建立相应责任制,管理职责落
实到人,做到专人负责提供信息服务的服务器和信息内容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登记管理
第六条
凡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如:web(网站)、bbs(论坛)、ftp(文件上传下载)、e-mail(电子邮件)、proxy(代理)、dns(域名解析)服务等项目,先详细填写《同方网络业务申请单》,然后要按照信息产业部要求(《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和《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34号)有关规定,先进行备案登记(http://www.xiexiebang.com/),在获得备案号后,再向运营中心提出服务项目开通接入申请。web(网站)、bbs(论坛)、ftp(文件上传下载)等服务还需要详细填写《网站备案信息核查表》登记备案。
第七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已登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项目,如需变更应先向运营中心报
告,并填写《网站备案信息核查表》登记备案,经运营中心同意后再进行变更。
第四章信息服务内容审查
第八条
禁止各单位利用计算机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2.3.4.5.6.7.8.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镑他人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1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安全公约
运营中心
9.损害公司声誉和形象的;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九条
禁止利用移动ivr提供色情语音聊天服务。与内容提供方的合作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
禁止通过群组或广播式短信息等违规方式向用户滥发含有不良内容的虚假诱骗宣
传广告。
第十一条
禁止通过群发邮件等违规方式向用户滥发含有不良内容的虚假诱骗宣传广告和垃圾邮件。
第十二条
禁止为非法网站提供手机(包括小灵通)代收费。
第十三条
各单位所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不得包含任何与本公约相违背的内容。上传信息内容必须经过各单位行政主管负责人以上领导审查批准后,才可以由指定的信息管理员负责上传。各单位必须能够从技术上保证实现安全认证和权限管理,加强对上传信息内容和信息管理员的管理。
第五章信息内容过滤
第十四条
各单位自己全面负责监察所提供的信息内容,自己负责过滤所提供的信息内容。一旦发现任何与本公约相违背的内容,必须立即删除,并且做好有关该信息备份资料。
第十五条
各单位自己全面负责对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服务器进行安全性检查,防范外界攻击,被黑客盗用信息资源。
第六章案件报告和协查
第十六条
各单位及时将各自的案件报告上报运营中心,积极配合做好案件的协查工作。第十七条
运营中心与上级管理部门已建立协调、联系机制,负责在被管辖ip地址资源范
围内落实案件处理,重大案件由运营中心按有关规定分别向公司领导及公安部门报告。
第七章违规处罚
第十八条
各单位违反本公约有关规定,必须向运营中心提交事件报告,运营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各单位违反本公约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运营中心所有。
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2
第二篇:安全公约新坝九年制学校学生安全公约
家长
朋友:
为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特与贵方拟定以下公约:
一、学生须租用安全用房,承包或乘坐有资质证照的安全船只及车辆,若出现不安全事故,校方概不负责;
二、对于突变性恶劣气候,不要强求学生到校,需进行护送并与学校联系;
三、严禁学生私自下河、塘、库区内洗澡或钓鱼、玩耍;
四、严禁学生在往返校途中,阻拦车辆、趴车或强行乘车;
五、严禁学生上树、爬墙、在高层建筑物或危险区域内玩耍,做危险游戏;
六、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品、毒品、违禁物品到校;
七、严禁学生在校内外打架斗欧、酗酒闹事、聚众赌博和盗窃行为;
八、严禁学生做危险游戏及不安全操作(实验、体育器材等);
九、严禁学生携带火具、枪具、刀具或其它利器;
十、定期体检、加强自我防护能力,加强疾病预防能力。
十一、学生放假其间、放学途中发生一切事故责任自负(如打蜂窝、捉蛇、攀登悬崖等);十
二、学生个人财产要妥善保管,寄宿生要轮流值日,贵重物品(手机等)自行保管,否则个人财产被盗或遗失,校方概不负责;
十三、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十四、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家长尽量不要带孩子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远离有流感症状的病人。
十五、注意饮食卫生,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十六、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推动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钱财及物品,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
十七、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严禁带手机到校,一经发现,没收后由相关教师暂行保管。以上公约希望学生、家长、学校认真学习,互相履行自己职责,相互监督,认真执行,各负其责。
家长(签字):
________班学生(签字):
汉滨区新坝九年制学校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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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签名:
201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