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
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由此导致的农村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矛盾纠纷调解是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因调解不力引发的上访事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调解工作水平,要掌握好以下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
一是要有一套好的工作经验,做到“听、查、劝、快”。“听”,就是要仔细倾听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辩解,不论当事人情绪多么激动、说话语无伦次甚至行为无礼,一定要让他们痛痛快快说完,不要中途打断,更不能恶语训斥。仔细倾听别人的谈话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会迅速增加当事人对调解人员的好感和信任,为下步工作带来便利。“查”,就是要做好调查事情经过工作。双方当事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调解人一定要跳出当事人给予的第一印象,冷静理智地矛盾纠纷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全面分析。“劝”,就是在充分了解问题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找好语言切入点,做好疏导劝解工作。“快”,就是要趁热打铁,看到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时要快马加鞭,加大调解力度和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是准确把握被调解人心理,灵活运用调解语言技巧。在现场调解中,除要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外,还要懂得“一句话可以叫人笑,一句话也可以叫人跳”、“什么场合讲什么话,对什么人讲什么话,什么时候讲什么话”,善于组织调解语言,巧妙利用当事人的心理特点,采取适当的调处形式,灵活机动、多措并举,努
力提高调解成功率。比如,在调解过程中,对于争要“脸面”的当事人,可以表扬鼓励其长处、满足其虚荣心理、激活其情绪、堵住其可能反复的退路;对那些说话尖刻、刺耳难听的当事人,不要感情用事,更不要以怒制怒、说绝话、放狠腔,要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把心中的积怨发泄出来,然后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从而使调解成功。
总之,面对群众复杂纷繁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工作中要努力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承诺,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区别不同对象,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必定能够达到调解纠纷的最终目的。
矛盾纠纷调解的服务意识
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由此导致的农村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矛盾纠纷调解是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一项重要内容。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因调解不力引发的上访事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要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要良好的服务意识,主要有“三心”:
一、要有耐心。处理治安纠纷,首先要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解,分清是非,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法律法规、风俗习惯、道德伦理、典故实例等群众容易接受的道理,说服感化双方,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切不可是非不分、动辄训人,这样不仅化解不了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其次,对民间纠纷不能认为构不成治安案件就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要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处臵、早化解,严防矛盾激化。再次,克服惰性心理,不少矛盾纠纷之所以长期悬而不决,甚至最后酿成事端,往往就是因为惰性心理严重,调解工作滞后,图省事,一裁了之。
二、要有诚心。就是调解矛盾纠纷千万不可儿戏待之,一定要把工作做扎实。对于任何一件纠纷,谁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把它调解好,有时候看上去“山雨欲来风满楼”,说不定三言两语就能解决;而一些本来感觉稀松平常的纠纷反而非常棘手,费尽精力却调而不解。因此,对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不论事大事小,只要经手调解,一定要诚心对待、负责到底。
三、要有信心。对农村矛盾纠纷处理要本着“宜解不宜结”的原则,抱定调解必成的信心,极力化解纠纷、消除矛盾,不以处理双方当事人为目的。调解原则上只限于双方当事人或近亲属参加,但从有利于调解成功的角度出发,可适当让家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代表参加,也可邀请镇综治、司法等其他人员共同参加、通力合作,共同促成矛盾纠纷的解决。
第二篇:矛盾纠纷调解室矛盾纠纷调解室工作制度
一、疑难矛盾纠纷移交呈报制度
1、健全信息网络,及时搞好信息收集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及突发性事件和群体事件,应立即向乡镇领导汇报。
2、对疑难矛盾纠纷及时向乡镇领导和市司法局汇报,召开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解联席会议,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民间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集中排查制度
1、健全调解信息员队伍,在村民小组、自然村每十户配备一名信息联络员。
2、采取经常摸排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预测预防。每季度召开一次不安定因素分析摸排会。
3、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有隐患,落实责任人。对突出的问题及时向乡镇(街道)领导汇报。
三、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
1、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调解矛盾纠纷实行所长负责制,各司法员负责联系一个调解点。
3、一般民间矛盾纠纷应在受理后一个月内调解终结,
特别复杂疑难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
4、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程序必须严格执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5、每起矛盾纠纷调解后应跟踪回访。
四、信访工作制度
1、认真接待和处理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2、对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高度重视,深入调查,依据法规,妥善办理,并及时答复信访人和上报处理结果。
3、坚持定期排查信访矛盾,积极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信访隐患底数清楚,化解矛盾及时有力。
4、着力解决重点、疑难案件,严格实行领导包村包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有效稳定信访人情绪。
5、充分发挥信访网络作用,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小案不出村、组,大案不出镇、街道。重大案件上下协调、左右联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篇:矛盾纠纷调解总结秦家小学矛盾纠纷、信访工作总结
为了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安全、不稳定、不文明的因素,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根据县教育局有关全力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龚晓红校长副组长:范开华
成员:张黔、罗素珍、吴俊潘
二、制定了目标任务
坚决防范发生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有效调解,校园内各类社会矛盾,防止各类校园矛盾纠纷演变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
三、制定了工作要求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坚持把“事要解决”作为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的重中之重坚持力量下沉,有效疏通民意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原则,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有效化解矛盾事件。坚持法要管用,有效解决缠访事件。坚持活动结束后机构不散、人员不散、工作不停,有效确保有关人员满意。坚持信息畅通和及时报送,努力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四、确定了工作主题“尽职尽责,热情服务”,变上访为下访,主动热情服务群众、家长,力争把各类涉教矛盾纠纷化解在校内,确保“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镇。”
五、确定了工作原则
坚持责任明确、统筹兼顾原则;坚持求同存异、妥善解决原则;坚持事要解决、法要管用、矛盾化解、群众满意原则;坚持有话就说、有怨就诉有难就解、有事就办的原则。
六、工作措施
一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重建成果巩固提升相结合。二是将社会矛盾与环境卫生大整治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将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出现主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矛盾纠纷理顺、分清,着力解决,不断完善。
三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感恩相结合,继续深化校园感恩教育系列活动,深化“小手牵大手”活动内涵,让师、生、家长在活动中受到教育,逐渐将各种怨气、矛盾纠纷转化到知恩于心,感恩于行上来。
四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环境净化相结合。全面摸排校园内可能仇视危害社会的重点人员、执意上访人员、“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五是将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与挂包帮活动相结合。对学校内疏理出的问题矛盾,实行校领导包教师、教师包学生机制,形成做到每个问题(矛盾)有人管、有人参与、有人解决、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七、工作成效及经验
通过秦家小学“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努力工作,学校没有出现大的纠纷和矛盾,分析其中的工作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平时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思想教育,包括感恩教育、法制教育、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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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县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权属争议实行复议前置原则,未经人民政府处理或行政复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