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环保局信息报送制度
为了真实全面地反映我局工作情况,更好地为上级部门和各级领导提供高质量的环境信息,展示我局的工作成果和亮点,调动全体干部职工报送信息的积极性,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水平提升,建立如下信息报送制度。
一、工作机构
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为信息采集、撰写的成员单位。
二、组织领导
成立环保局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分抓分管股室信息报送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督查协调、信息编辑存档和报送。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股室专职信息员主要负责本股室的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的信息上报及采用情况进行统计、通报、考核。
三、审核制度
各股室报送的信息经股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修改把关、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局办公室。我局将以环保局网站作为日常信息的主要载体,对上报价值较高的信息进行刊登,并择优以“静宁环保信息”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环保局等上级单位。各股室应对涉密信息实行严格管理,严防发生泄密事件。
四、报送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围绕县上的中心开展的工作以及全县环境保护中心工作的重要情况;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简况;县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部署,环境保护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举措、新经验等;全县环境质量改善或重大变化情况,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重大环境科研成果,专家、学者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社会各界关于环境保护工作问题的反映,民间环保组织的活动等;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突出贡献、重要成果和典型事迹;重要调研报告和趋向性、动态性及其他综合性环保政策动向。
五、编写要求
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文题相符、文字简练,用代表性的数据反映事物的概貌及发展趋势,揭示事物的内在联系,反映事态发展过程,防止以偏概全;涉及的情况、数据有时效性和可比性;反映的事件真实可靠,有根有据,引用事例、数据要准确;反映情况一般应有过程概述、问题分析及措施建议;反映的情况、问题、思路、举措、经验、建议应有新意,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上报信息要全面客观反映环保工作的各类重要情况,既报喜又报忧;一般信息300字左右,研究分析类信息1500字以内。
六、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撰写信息的积极性,提高信息撰写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如下考核办法:
1、信息考核以各股室上报信息的数量、质量、采用率为依据,采取季度通报,年终汇总考核的方式进行。各股室每月至少应上报2篇信息,确保有1篇被单位采用。
2、各股室上报、采用的信息数量经局办公室审查汇总后,实行如下奖罚:被县级单位采用的一篇按100元计酬,市级单位采用的一篇按200元计酬,省级单位采用的一篇按500元计酬,国家级权威报纸、刊物、杂志采用的一篇按1000元计酬。各股室、队、站、所全年报送信息不足24篇的,每篇按20元处罚,信息采用不足12篇的,每篇按30元处罚。
3、局办公室每季度末在县环保局网站上通报各股室、队、站、所上季度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第二篇: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反应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情况,全面完成上级给我委下达的宣传报道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内容
1、园区出台的有关推动园区建设、扶持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
2、园区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投产的情况;
3、园区在投融资、集约用地、园区用工、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
4、生态园区、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情况;
5、各级领导到园区调研、视察和参观园区重大活动的相关内容;
6、园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和困难等;
7、促进工业园区持续发展的好思路、好建议;
8、园区其他工作动态的信息;
二、目标任务
报送任务xx条,
各局办每人每月至少发表刊用一篇新闻报道、图片影响资料,当月宣传任务篇数不计算奖励。
三、发表程序
宣传报道拟按信息拟写、审核把关、自行发表的程序进行,即写好要交审核领导审核把关后,即可自行发表,也可交由综合办统一发表,并要求自行留存底稿。
四、奖励标准
1、每月完成宣传报道任务后,另外所报信息一经采用后,每篇奖励50元,被省级、兵团级媒体刊物采用每篇奖励100元,被中央级媒体刊物采用每篇奖励200元。
2、各局办审核领导的奖励资金,为其部门信息人员所得奖励资金的平均数,主要领导的奖励资金为各局办审核领导所得奖励资金的平均数。
五、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
要求以正面宣传报道为主,各局办领导审核把关后报送综合办,凡未经审核的一律不予采纳。
2、强化监督
综合办每季度统计信息刊用情况,监督宣传报道工作落到实处。
六、成立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
第三篇:信息报送制度x市x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民政事业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我局信息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指导全局的信息工作,所属各科室分级负责。
第三条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局党组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民政相关资料的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重要工作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通报各科室。
(六)负责统计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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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