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信息调查通知

各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布置全国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一次性调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4号),为了全面了解全省现有中小学校舍的现状,全方位掌握中小学校每栋校舍的基本信息,提高各级政府对中小学校舍安全的监管能力,省教育厅将对全省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进行一次性调查,并逐步建立基于单体建筑物的全省中小学校校舍基本信息数据库,以满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救灾、投资监管、统筹管理和开展学校建设规划工作的需要。现将《全国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一次性调查表》(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对此项工作布置如下:

一、调查范围

基础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学校。按学校类别分为。普通小学,普通和职业初级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以及特殊教育、幼儿园和工读学校。

二、调查对象

基本调查对象:逐校逐栋单体建筑物。具体包括:

–学校基本信息。包括学校代码、学校名称等,与事业统计保持一致。

–单体建筑物信息。包括建筑物编号、建筑物名称、设计抗震烈度取值、主要功能、结构类型、产权性质、竣工年份(年)、最高层数(层)、建筑面积(m2)、固定资产价值(万元)、国家级专项资金类别、危房等级、危房面积、鉴定机构名称、鉴定年份、使用状态等。

三、调查方法

按照本文附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报表,并采用教育部信息中心研制的软件系统进行数据录入,逐级布置、逐级汇总。

四、调查标准时间

调查标准时间为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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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达教育部在20*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信息工作会议上关于开展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调查的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我省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一次性调查工作;

2.布置全省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报表填报工作;

3.基本信息指标及操作系统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