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公开透明作为城管工作的基本制度,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有序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逐步建立各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审批流程图,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依法推进行政审批办理信息公开,及时将受理机构、实施依据、审批条件、办结时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监督渠道等信息一次性全部公开,加强行政审批办理情况公开。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扩大公开范围。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二是明确公开时间。部门预决算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一并公开,并在今年10月31日前公开2014年预算和2013年决算。三是细化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三公”经费预决算要详细公开总额和分项数额。2013年决算公开的内容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确定。四是推行审计结果信息公开。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有关专项资金审计和建设项目等审计结果情况公开,依法、有序、逐步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

二、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和方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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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成立由局长林佛招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曹勇任副组长,刘桂华、陈芳滨、曾令裕、陈胜丰、温林浩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经常性教育培训,提高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职过程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台账;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实地督查、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细化工作目标,量化督查考核标准。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应用,将信息公开的考核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及时总结督查及考核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进一步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