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考核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促进全局信息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支队、大队和机关各科室。

二、考核目标任务

根据工作职能和业务量大小确定各单位所属信息报送类别和基本目标分值。

一类信息报送单位(基本目标分值120分)。局办公室。

二类信息报送单位(基本目标分值80分):

三类信息报送单位(基本目标分值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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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核方式

局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信息采用情况,年底根据信息采用情况汇总各单位实得分值,比照年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评比。同时,把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凡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扣减目标考核分值。对信息工作完成较好的,将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信息上报工作完成较差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