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信息宣传实施办法
为大力宣传教育事业,进一步规范教育宣传工作的管理,提升教育整体形象,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确保教育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市教育工作大局和教育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送信息,增强宣传效果,全面提升教育的社会形象,为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二、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做好教育宣传的协调、沟通工作。
2、要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保证教育宣传联络渠道的畅通无阻,形成教育新闻宣传报道的整体合力。
3、进一步完善教育信息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地向市教育局报送宣传稿件、提供素材和相关信息。
4、各单位、各学校要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教育宣传、信息报送和联络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信息联络员的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电话、电子邮箱、号码)务必于4月30日前用电子邮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报送电子邮箱:。
三、教育宣传主要内容
(一)教育政务信息
1、国家、省、市出台的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出现的新情况及建议。
2、上级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3、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
4、重要教育工作动态。
5、各级各部门重要工作部署及完成情况。
6、在促进改革、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中对出现的具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与问题,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的调查报告。
7、关于教育工作创新的重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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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每年考核一次。
4、考核办法。局办公室负责汇总计分,分高职中、初中、城区小学和中心学校、二级单位、农村小学两类分类考核,从中确定教育宣传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5、考核表彰。教育局每年对在教育信息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以促进教育信息宣传工作。除表彰外,还把教育信息宣传工作列入各单位和各学校考核内容,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