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管委会文教卫生局,湖旅游度假区、市科技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在甬高校,直属学校(单位):

最近一个时期,群众越级集体上访、联名信访现象有增多趋势,全市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务必予以重视和关注。为了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文件精神,各地各校(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把信访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来,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化解各类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解决率,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此,提出做好信访工作的意见。

一、加强领导,切实抓好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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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一步加强信访问题的排查工作,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做到早预测、早防范,特别是集体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建立及时报告制度,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工作,提高信访工作效率。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逐件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限期化解;对重大的信访案件,应由领导带队,组织专门工作班子查处或领导包案调处,从而提高一次性处理的办结率;对越级到宁波市以上的集体上访,按照有关规定,在接到通知后须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做好劝返处置工作。

三、完善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信访渠道

要进一步规范信访的办理制度。热情、耐心、认真地受理好每一件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能办的及时办理,不拖拉:不能即办的,限时答复;不能办的,说明原因,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转办的信访件、市长电话、市长信箱、局长信箱的群众来信,有报结时间要求的,应在期限内按时报结。要进一步规范接访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坚持每月一次领导接待群众制度,各院校要将开设的院(校)长电话(信箱)办得更加规范,使之更加完善。对于疑难的、群体的信访问题,领导要亲自接待,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必要时实行领导亲临处理。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务院、某市省颁发的《信访工作条例》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地进行信访活动。同时,在新的改革举措公布前,要广泛听取各层面人士的意见,注重宣传,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