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目标管理责任书

总目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本系统不和谐因素,着力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强化“事要解决”,着力完善机制、促进信访工作全面发展,确保全年不发生大规模到省、进京上访,不发生上访人员在省、在京极端事件,重要敏感时期不发生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不发生影响江西社会和谐稳定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具体目标:

1.全力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文件和制度的落实,以良好的成效迎接省委省政府的检查

2.认真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新修订的《江西省信访条例》

3.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以化解重信重访问题为重点,完善并落实信访事件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办法,着力推动解决疑难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息诉停访。全年积案化解率达90%以上。

4.领导干部坚持定期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坚持日常在岗接待群众上访,按要求到省信访局接访。

5.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省局组织干部下访督导每年不少于2次,重点督促检查、带案督办、座谈走访、驻点督导、调查总结。

6.坚持领导包案制度。根据信访量的实际情况,安排领导包案。确保所在单位发生的重要信访问题逐一包案,落实到位。各单位主要领导包案情况每季度向省局上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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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高度重视信访办事机构,选好配齐配强信访工作人员。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信访干部,要加大培养力度,优先予以重用,并把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的干练之才交流到其他重要岗位。同时,注意选拔熟悉社会建设、懂得社会管理的优秀干部充实到信访部门。

14.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定期进行信访动态分析,综合研判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本单位信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由省局检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