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项措施扎实开展组工和谐信访创建活动

**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组织部门开展“和谐信访”创建活动的要求,有效发挥组织部门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着重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开展“和谐信访”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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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开展“和谐信访”专题调研活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深入一线摸实情、破解难点谋发展”蹲点调研活动,认真开展“和谐信访”专题调研,把创建“和谐信访”作为组织部门跟踪蹲点调研的重要内容,结合组织部门信访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和分析组工信访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为开展“和谐信访”活动奠定基础。同时,积极开展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的调研工作,联系市信访局、市委政法委等部门,认真总结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的有效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并形成调研报告,将调研成果在实际工作得到转化。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访事项回访督办力度。严格按照《暂行规定》和《办结制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部内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组工信访部长督查询问制,对乡镇、街道采取挂牌消号、限期解决的办法,对排摸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按照“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和“谁分管、谁接防,谁负责”的要求,由部领导直接督查询问,实行跟踪督办,要求职能部门、责任人及时化解,限期办结;对排摸出的重大组工疑难信访件和重复上访件,由部领导亲自督办,落实职能科室负责人及时做好调处工作,主动约谈上访群众、下基层一线调查核实,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实施廉情摘报制度,将一段时期内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群众联名上访的重要集体访情况等情况,按照信访责任分工,分别报送给分管部领导及有关市领导,并积极献计献策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切实形成责任明确、反应及时、运转高效的信访协调办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