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新农合管理制度

枣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定慢性病病种鉴定标准

一、高血压病Ⅱ期以上(含Ⅱ期)

1、有高血压病史,未服药控制血压≥160/100mmhg;

2、合并有靶器官损害(含有肾功能、眼底、心脏等异常中的一项)

二、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Ⅱ~Ⅳ级)

1、有心脏病病史,并有相应的症状和体征,以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2、具备客观检查依据(心电图、心脏彩超等)

三、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

1、有糖尿病病史和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

2、二次以上空腹血糖≥7.10mmol/l

四、肝硬化失代偿期

1、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肝硬化,具有肝功能减退和门静脉高压症两大类临床表现;

2、具备客观检查依据(b超、ct、胃镜等提示肝硬化、脾肿大、腹水、胃底静脉曲张等)

五、脑血管疾病恢复期

1、有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等脑血管疾病病史;

2、确有功能障碍的体征;

3、提供客观检查依据(ct、核磁共振等)

六、活动性肺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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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甲状腺功能亢进

1、具有疲乏无力、怕热多汗、体重减轻、神经过敏、等临床表现。客观的检查依据(血t

3、t4增高或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t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