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制度★
医疗保险科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医保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计划并及时汇报和进行总结;
2、检查临床各科医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医保病人的医疗收费,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
3、掌握和了解医保病人的入院、出院标准,对医保病人的转诊、转院条件进行审核;
4、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5、负责和医保中心进行门诊费用核对;
6、负责将病人在医院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草算或直算;
7、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掌握核算办法、核算比例及不予补偿及自付项目的范围,熟悉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
8、对待门诊病员做到礼貌、热情服务。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保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医疗政策,把医院医保工作做得更好,根据医保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考评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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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3、工作人员核对其医保本、ic卡和身份证无误后,由本人签字领取,并填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4、患者本人因故不能签字,可在核对其相关证件后,以印鉴代替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5、患者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者,代领者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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