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医保完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摘要】目的探讨如何完善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和制度。方法采用分析、比较和论述的方法,从我国社会保障政策角度,分析探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结果阐明了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薄弱和医疗现状,提出了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深层思考和建议。结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存在诸多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保护社会成员的生命、财产、权利等不受侵犯和破坏的社会政策。医疗保障便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就是国家和社会针对农村的情况,依法制定的有关疾病的预防、治疗等保护农民生命和权利不受侵犯的各项政策的总和,它包括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医疗设施、医护人才、医保资金、疫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方面。在抗击sars期间,人们尤其担心疫情向农村地区蔓延,因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极其脆弱,基础卫生设施和医疗条件很差,医疗水平低,农民没有基本的医疗保障,如果sars病毒向中国广大的农村蔓延,那后果将不堪设想。经历了那样一场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人们清醒地认识到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的诸多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刻不容缓。

1建立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大意义

1.1有利于我国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实现党的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中国的农民数量非常庞大,到,农民占我国人口的60.91%[1]。农民不富裕,整个国家就不可能富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整个农村的小康,也就没有我们整个社会的小康。我国现代化的关键是农村的现代化,而农民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水平则是我国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因而,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对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都有积极的意义。

1.2有利于提高我国公民的健康水平投资于健康,就等于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世界卫生组织对各国的卫生状况进行了评估,我国卫生状况远远排在发达国家的后面,特别是中国的农民总是无法享受充足的医疗保障。因而,还有不少农民有了病只能是“小病养,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久而久之,我国经济发展了,公民的健康水平却没有提高,以致于包括健康素质在内的人口整体素质难以提高,而人口素质又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发达程度。可见建立完善的农民医疗保障体系意义重大。

1.3有利于促进使用公共产品的公平性,维护农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2]

。公共卫生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公民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公共产品。享受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应当作为一种全体国民可以获得的权利,从世界范围看,医疗保障已经成为了生存权的一部分。长期以来,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有关政策的不协调等原因,使得我国的公共产品在供给上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双轨”制,许多农民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产品。在现阶段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下,更应该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视,维护农民的基本权利。

2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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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降低医疗费用,加强卫生扶贫工作政府应加强对药品的进货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减少药品销售环节,畅通药品销售渠道,尽量避免药品过多的销售环节而导致药价过高的现象发生。对于医疗器械的购买也要加强监管,避免为捞取回扣而使其价格上涨。政府部门要确保农民用药安全和药品价格低廉,可以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向医疗机构配送,并免收代理费,逐步形成药品供销的一条龙,净化农村药品市场,使农民吃上放心药。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结合起来,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的问题,并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

3.5开展医疗知识网络服务,推行医疗卫生管理的网络化要建立医疗知识网络服务系统,针对农民和农村的多发病以及重大传染病,提供相关的医疗卫生知识。使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不仅增加了医疗卫生知识,而且还增强了预防的意识。使得科学的知识抵制了封建迷信活动的传播,而且对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对于贫困的地区,政府应该出资建立这一网络服务系统。现在微机管理已经进入各行各业的管理工作中,因而同样可提高乡镇医院的信息化的建设,可以保证给予农民最佳的药物治疗,尽可能减少农民在看病、取药等方面的不便,使农民了解所开药的基本效能以及医疗服务的各项费用,方便了农民看病治病,增强了乡镇医疗卫生工作的透明度。

3.6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5]。农村医疗合作制度过去在农村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卫生服务制度。在改革开放初期,这个制度解体了,因而要因地制宜地搞好试点工作,探索出一些比较好的做法,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经验。对于广大农民来说,疾病威胁主要是重大疾病,这是因为他们缺少一个健全的合作医疗制度,他们无力承担疾病带来的沉重的经济压力。同时,由于国家投入的资金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建立起全面的、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体系,所以只能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最急需的地方,即农民的重大疾病上,为农民建立最基本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因此,要坚持重大疾病保障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更全面的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