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资金审计监督意见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皖政[2008]3号)以及**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皖政[2008]25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专题会议要求,为真正把民生工程建设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

实施以教育、医疗、住房及社会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是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实现政府社会管理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和谐固镇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关心民生,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德政工程,审计部门要充分认识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督。一要加强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民生工程资金审计监督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二要健全制度。审计局将结合民生工程开展的实际情况,按照省、市有关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三要认真贯彻“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审计工作方针,认真谋划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审计工作,要结合实际,加大对民生工程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为构建和谐固镇做出审计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监督,确保民生工程资金的安全与有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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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审计结果运用。要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和资金审计,加大审计处罚力度,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侵占民生工程资金等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县审计机关除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另外,要加强审计结果运用,逐步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使各项资金的使用做到公开、透明。开展民生工程审计,既是扩大审计影响,又是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的有利契机,县审计机关将按照《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等相关规定,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告。

三、加强协调沟通,完善监督机制

县审计局要及时将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向民生工程协调小组汇报,特别要加强与民生工程牵头责任部门的沟通,加强与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的协作,共同维护民生工程与资金的安全,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落实、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真正把民生工程建设成为德政工程、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