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党内外群众监督制度

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公正廉洁、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高素质党员队伍,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强化党内外群众监督,制度本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党的支部委员要接受党组、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一般党员要接受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党员领导干部、支委和党员要正确履行职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员职责或不遵守群众监督制度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

三、鼓励、支持、保护党内外群众、党代表在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如发现有对党内外群众监督不服,采取打击报复行为的,视情节追究责任

四、监督的内容

(一)党员领导干部、支委和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情况;

(二)党组和党支部及其领导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方面的情况;

(三)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面的情况;

(四)党员和党员干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各种违纪行为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情况;

(五)局内重大问题的决策、处理方面的情况;

(六)党支部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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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审计网站建设,及时公布有关审计信息情况。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并依法处理,以便推动和改进工作;

(三)虚心听取本系统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

(四)建立监督网络,设立举报箱和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