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学习《廉政准则》要有三心
一位教育家曾经说过,一个民族要崛起,要改变三个方面,第一是人心的改变,第二是政治制度的改变,第三是经济的改变。这三个方面的顺序,应该先是精神世界,再是政治体制,最后才是经济模式。中国近代思想家梁启超认为“治国而治心优先”,民族的崛起,首先应当是心灵的崛起。天下事不同而理同,中国共产党组织全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首先要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入脑入心,在心灵深处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所以,学习落实《廉政准则》,我的体会是从心开始。
一、敬畏之心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始于1997年,时隔13年后转正,可以说是十年磨一剑,现在利剑出鞘,做出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碰的“高压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对《廉洁从政准则》常怀敬畏之心,就像于利民巡视员昨天讲到的,要敬畏权力,权力是一把双仞剑。我们税务部门是经济执法部门,是直接和纳税人面对面的,每名税务干部或多或少有一定权力,如果税务干部财迷心窍,乱用权力,必然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对照《廉政准则》,经常反省,扪心自问,就像昨天下午地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高处长讲课时说的,算算廉政账,对我们税务干部都是一份清醒剂,它可以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理想信念。算好政治账,不能自毁前程,损害税务部门形象。算好经济账,不能丢掉公职,生老病死难保障;算好名誉账,不能自毁声誉,颜面尽失;算好家庭账,不能妻儿受累、老人蒙羞;算好自由账,不能众叛亲离、遗憾终生。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清白白做事,扎扎实实收税、本本分分做人,切记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做事要做到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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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律己之心
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严于律己是交友的原则,也是人生的一种境界。作为税务部门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律己之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各种诱惑欲望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税务部门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廉政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纳税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纳税群众的冷暖疾苦,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作为国家税务干部,我们一定要立足本职、不辱使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税收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真诚公平的对待纳税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岗敬业之心。不贪图便宜,不斤斤计较,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和新方法,与时俱进,大胆开拓,不断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促进税收事业健康发展。万法唯心,平常心就是清净心,应把一切使心灵陈腐的危险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