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地方税收工作意见
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税务工作会议,坚持“科技加管理、素质加法治”的建局方针,以“创新活力”为主题,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数据管理为重点,强化宏观责任意识,扩大征管改革成果,建立“有效执行”长效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两基”建设标准,搭建素质教育平台,培育地税团队文化,营造团结和谐氛围,为促进我市地方税收事业的科学发展创新活力。
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围绕“创新活力”这个主题,抓住组织收入这个中心,突出“数据管理”这个重点,着眼“两基”建设需求,构建素质教育新体系;确立“数字地税”基础框架,构建税收管理新支点;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构建税收征纳新秩序。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淡化数字税收观念,强化职能税收意识,高质量地完成税费收入任务
**年,省局下达给我局的全口径税收收入计划为143,600万元,增长12.9%;按照市人大通过的财政收入指标和增幅要求,我局全口径税收收入计划安排152,40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2,2%,增加27,646万元,其中,财政口径安排150,380万元,可比口径增长22.5%,增加27,572万元。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正确分析税费收入形势,明确组织收入指导思想和阶段工作目标。今年,是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第二年,税费收入受大环境影响较大,有利因素与不利因素同存,但不利因素给收入任务完成带来的难度和风险,不可忽视,必须正确分析税费收入形势,明确组织收入指导思想、主要矛盾和阶段工作重点。
今年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提高收入质量,扩大收入规模,注重收入结构,做实各级财力”。阶段性工作重点是:上半年加大基础税源管理力度,挖掘小税种增收潜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超半;下半年加强对新增税源监控,确保收入规模,力争超额完成年度税费收入任务。
(二)转变计划管理重点,加强有效税源监控。今年将继续实施双重计划管理模式,以税源模拟计划为主,以基数计划为辅,逐步取消税收计划调度会,定期召开税种税源管理分析会,认真落实“五变”要求,实现动态调度;调整计划考核方式,重点加强税源管理能力考核;突出对数据结果的分析、比较和运用,完善区域经济和税收分析预测制度,建立税收进度和税源监控预警机制,提高税收风险预期判断能力。
二、夯实征管
基础建设,实行税源精细管理,切实提高税费源转化为税费收入的能力
(一)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今年,将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明晰税源管理责任。同时,强化税收管理员对税收政策的理解、运用、解释能力,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税收管理员队伍。要建立下户巡查、信息采集、资料上报、工作考评、能级管理、廉政督察和定期轮岗等制度,开展责任区达标、评优活动。激励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实行税源分类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重点税源集中管理,一般税源分级监控;区分、界定税源管理科与地税所(分局)的税源管理范围和责任;根据税源规模和区域分布及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管理方法和标准;在具备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中,全面推广应用网上报税系统;建立个体税收征管责任区制度,完善定期定额软件管理系统,规范持卡纳税管理办法;对未达到起征点的业户实施动态管理;认真开展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对a、b、c三类纳税人采取不同管理措施。
(三)夯实征管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地税外网,实现税务登记同城网上办理;简化报表,积极推广“持卡”纳税、网上申报纳税等多元化申报方式;继续做好税务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的普及应用工作,以经纬网将税收征纳活动锁定到点,实现网格化税源管理;适时在宾馆、餐饮、娱乐、洗浴、大型电子游戏等场所强力推行税控装置,遏制税款流失;建立征管要素管理制度和规程,满足实现税源要素管理要求;建立“时点形成、阶段归档、电子档案按户、纸质档案分类”的档案资料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和税收票据的管理,扩大定额刮奖发票的使用范围,实现发票领、供、存的全程监控;进行户籍管理复查,细化普查录入登记表;坚持“三个淡化、三个强化”的考核原则,以“要素”为依据,以税源转化税收能力为衡量标准,建立健全征管质量动态考核机制。
(四)转变税费政管理职能。两级税费政部门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税费源调查、监管和制定办法、堵塞漏洞上来。巩固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核定征收成果,实施盐业资源税核定征收,落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切实做好取消审批项目后的管理工作;开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源调研,加大矿产资源税征管力度;研究契税应税行为全程控管的细化管理措施;完善旅店业税收管理措施,挖掘该行业税收增量;进一步完善社保费征收办法,落实联动机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扩面征收,提高征缴率,切实加强费源管理。
(五)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以“开放式稽查”为主线,实施规范、效能、威慑稽查,积极探索电子稽查新路子,基本实现“文书标准化、底稿要素化、卷宗电子化、过程规范化、全程数字化”的目标。加强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和业户的稽查,彻底根治无效稽查,坚决杜绝“白板件”;要坚决遏制稽查执法“放水”,开展案件复查,提高稽查质量。要认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服务业临时服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检查重点行业为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服务(包括宾馆、餐饮、娱乐、洗浴、大型电子游戏等)、采矿业以及经营周期短、获益高、税源不征即失的行业。当前,要组织专门力量检查刮奖发票,遏制相应行业税收下滑势头。加大对游离于正常征管范围以外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逐步将其纳入规范管理。要通过稽查透析征管质量,每个稽查组每年至少要写出2篇有质量的分析报告。要重点分析研究大型超市和大型餐饮、娱乐、洗浴业的管理、核算软件,不断增加税务稽查的科技含量。同时,要以查处举报案件为突破口,加大对恶意偷逃税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要完善举报奖励兑奖办法,重奖举报人。
(六)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切实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出台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涉税审批工作规程;明晰区域税源管理职能,界定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责任,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制约,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对非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认真落实修订后的《税收执法检查规则》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建立欠税(费)档案,落实欠税(费)催缴、公告、滞纳金加收等制度;加强相关法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我纠错能力;以搞好“第1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重点,加强税法宣传,做好“四五”普法教育验收年的相关工作。
三、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加强新机制运行监督,深化征管改革试点工作
(一)抓认识提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税收征管改革理论学习,提高系统干部对改革艰巨性、长期性的认识,正确面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克服“松口气”思想,消除改革“休克期”,做好推进征管改革向深层次发展的思想准备。
(二)抓机制运行。一是理顺关系。要对征收、管理、稽查三者之间和机关与基层、专业化税源管理科与区域化地税所之间的工作关系、业务边界进行重新梳理,进一步明晰责任
范围、畅通运行渠道。二是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征、管、查“三分离”的要求制定工作流程、设置工作环节、分配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修订工作制度、考核工作质量,确保新机制健康运行。三是强力推行。要坚定不移地将税收工作各环节置于新机制下运行,正确应对传统管理方式对新机制的干扰和冲击,严防“穿新鞋走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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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一是按照《辽宁省地税系统加强基础建设指导意见》,制定我局“两基”建设标准,开展争创“五星级所”建设活动,二是构建岗位技能培训新体系,以政策运用、税收征管、稽查、软件应用、服务技能为重点,变“灌输式”为“引导式”培训,提倡自我提高、自学成才,并开展多种形式竞赛。三是实行公务员岗位能级管理,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绩、以绩定级,以级定奖,级次高的任期内奖金上浮一个档次。在省、市组织的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通过考试获得“三师”资格,将作为能级评定的硬性条件。四是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比武”、“争当百名征管能手”活动,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五是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凡在国家、省、市局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国家级、省级财税刊物上发表文章和获奖的,以及自学获得“三师”资格证书的,都要给予奖励。六是开展“优秀论文”评选和“好信息、好建议、好点子”评比活动,鼓励干部深入实际调研,激发干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五)倡导勤政廉政,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纲要》,以税务稽查环节为重点开展执法监察。从责任分解、考核、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入手,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完善监督体系,重点监督《党组议事规则》的执行情况和“两权”运行情况,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禁有案不报、有案不查和姑息迁就;围绕涉税环节违纪、稽查环节违纪、票证使用环节违纪和财务管理违纪制定纪律处分规定,将制度倡廉落到实处;大力培养和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打破廉政典型无人敢当、无人愿当的局面;将廉政文化融入地税文化建设之中。
(六)创建精神文明,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争创“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为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地税团队文化”建设。二是继续创建学习型机关。开展学习型科室、学习型基层分局(所)、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建立全员经常化、制度化、长期化学习机制,加速“五型机关”共同愿景建设的步伐。三是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培养和宣传力度,要善于挖掘、总结、推广和启用典型,用典型弘扬正气,推动各项工作。四是选准载体,虚功实做。要将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成立业余文化体育协会、举办包括系统首届田径运动会在内的文体活动等作为有效载体,促进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