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心得体会
篇一: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心得体会1
强化权利意识严于律己确保主体责任
落到实处
—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心得体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机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态势,体现出来了我党“党要管党,必须从严治党”的决心,在当前高压反腐态势下,各级党委应严于律己,慎用权利,为确实将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应从如下几方面做起:
一、慎用权利,增强责任意识。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行者,党委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职责,有责任就要担当。党委领导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有权利就要有责任,更要有担当。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作为人民群众的权利授予者,应慎用权利,合理用权,心往为民谋发展、谋利益、谋安康的方向想。党委书记作为“一把手”,更应严于律己,起示范带头作用,不能搞一言堂,搞独裁,面对权利,应心存敬畏,想到的是如何为民谋利,为民服务和改善民之疾苦,而不是想如何以权谋私,滥用权利,享受权利。十八大以来,有多少滥用权利的官员没有被法律、被人民所惩处、所唾弃,就连“高高在上”的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不也被惩处。可想权利即是名誉,更是责任和担当,所有违背人民群众利益的用权终将被惩处,所以用权者应强化
权利意识,增强责任感,慎用权利。
二、领导带头示范,律人先律己。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委领导作为各项事务的决策者和权利的行驶者,应以身作则,认真落实“四个亲自”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分别落实给党政班子成员,做到每项工作有责任领导、有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纪检部门的作用,支持镇纪委履行职责;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已,廉洁从政,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作出以下“六项承诺”: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带头严格要求,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领导名义谋取私利;带头深入基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带头“一岗双责”,自觉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带头接受监督,切实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党委主要负责人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持抓早抓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规范责任分解,强化职责管理。党委的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必须提高效率、强化管理。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
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班子成员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做到“四要”:一是要勇于担责。要保持勇于担当的心态和无私无畏的胆识,盯住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发现问题敢于纠正,不能睁一眼闭一眼。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决不能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让干部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二是要掌握方法。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融入到自己分管工作之中去开展,用统筹的理念、辩证的观点,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同步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好。要教育引导,时时处处将廉政建设挂在嘴边,润物有声,不厌其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关爱教育提醒,治病救人,防患未然;三是要以身作则。要熟悉自己分管工作的各种政策法规和工作流程,同时还必须熟悉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内容和制度规定,做到严守纪律、规范廉洁行政;四是要接受监督。在“一岗双责”责任书中承诺的要遵守的事情,要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定期向党员干部大会述职述廉,接受评议,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
四、严格纪律,选好用好管好干部。“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责任。党委应清楚地认识到,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改进民主推荐
方式,把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干部一贯表现、平时了解情况结合起来,综合考虑;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十不准”纪律要求,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党外代表、纪委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不能只知道选人,还应对选出的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帮助,防止其思想滑坡、行动跑偏、精神缺钙,即要求干部对党委负责,也要有为干部负责的心,及时发现、纠正其身上“顽疾”。在履职上应严格纪律,对工作态度不端正、办事不力、推诿扯皮、损害群众利益、违规违纪的干部职工,就应该给予处罚、教育、劝导,对优秀的就应该给予表彰,树立标杆、楷模,形成良性的奖惩激励体系,创造良好的为民服务氛围。
五、重在务实,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及相关细则。落实好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实际行动,少喊口号,不打官腔,狠抓实效,健全配套制度并将其落到实处,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有责必究。一要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整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构,完善反腐协调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党委领导、全党动手、齐抓共管的反腐倡廉建设大局。二要健全责任传导机制。要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建立责任制工作台账制度,完善向下传导机制,加强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
主体责任不落空。三要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决算公开制度,使资金使用阳光化、透明化;设立纪检监察举报中心,规范网络举报及相关安全保护措施,全面受理腐败问题、八项规定党风政风和效能问题的举报。四要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三谈三述一报告”制度和任前考廉制度,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
落实主体责任是党委政府履行服务职能的基础,党委应尽职尽责、确实履行好各项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违反必究、有惩必罚,对腐败“零容忍”。领导示范带动,树立楷模、标杆,对各项工作统筹规范,责任明确,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形象。
篇二: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落实“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山庄学区乔国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法制体系和法制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的工作中,要坚决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制度。结合华池县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自身工作实际,使我体会颇深。
一、靠实党委主体责任,健全责任体系无论是党委的主体责任,还是纪委的监督责任,都直指过去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不清、力度不够、互相推诿的弊端。厘清党委和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中的职责和分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具有深远意义。但落实“两个责任”不能只靠文件的“一厢情愿”,更要看党委和纪委所处的现实环境,避免“分身乏术”,心有余而力不足。纪委要“瘦身”。按照中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即“三转”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党委要“瘦心”。要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克服行政工作是实绩,党务工作是虚功的错误思想。尤其是党支部书记,要善于抓大放下,把主要精力用在总揽全局1
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党务工作上。强化党支部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党支部主体责任各项要求落地生根。要厘清党支部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全面领导责任”到“主体责任”,要求党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仅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还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
二、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
党委权力和纪委权力也须有“制度笼子”的约束和规范。党委具有领导权力和决策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主体责任。纪委具有监督权力和执纪权力,必须负有相应的监督责任。责任即是一种可资利用的“制度笼子”,理清责任、落实责任,才能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避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沦为一纸空文。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纪委委员作为党2
内监督的专职人员,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明确并落实好纪委委员的监督责任,上级级纪检监察机关才能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是我们党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并紧紧抓住不放的重要工作。党委唯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二、突出主体,认真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各项措施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空洞的口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在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能只是表态、务虚,必须务实,下力气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党委是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心骨”,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抓得风生水起。一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作为责任主体要勇于担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掷地有声。党委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关键要清醒地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表态、不能务虚,必须务实,要抓作风建设、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同时,“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研究,经常关注关心,多到基层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广泛听取意见发现问题难题,要有担当、要有行动,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心骨”。要建立“下行传导”机制,通过上级带下级、上级促下级,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通过上级党委树标杆、做表率的方式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氛围,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要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基础在于转变思维,关键在于体制创新,核心在于强化职能。“两个责任”存在着辩证的逻辑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要运用好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这两把利剑。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责任制就会流于形式,党风廉政建设就无法保障。严肃责任追究,必须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要完善责任分解、检查监督的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的相关规定,在查处党员干部违纪同时,对案发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倒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要完善机制,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要建立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