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税务管理影响探究
[摘要]分析“营改增”政策下,公立医院税务改革进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如公立医院的税负大大增加和增值税发票在税费抵扣使用方面的问题等,并系统阐述了“营改增”对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影响,进而从合理使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申报简易计税方法、调整经费管理抵扣政策角度提出公立医院应对“营改增”政策的税务改革策略。
[关键词]公立医院;“营改增”;财务管理;税务
2016年5月1日起,公立医院贯彻落实“营改增”政策。此次税务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企业税负,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可以说“营改增”是国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举措。2016年的税制改革沿承1994年税制改革,是经济发展进程中,国家对企业转型调控的政策指引。尤其是在公立医院的财务管理上,无论是税负改革还是会计核算上都呈现不同的发展态势。面对营业税变增值税的税务改革,公立医院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重点部门,需要从财务管理到运营管理实现管理思维的转变,结合“营改增”政策下的税务改革影响,探寻公立医院财务管理的未来发展之路。
1“营改增”政策下公立医院的税务范围界定
1.1纳税人资格认定。在纳税人的资格认定上,“营改增”政策中明确规定,以500万元的销售额为定量,超过定量的为一般纳税人,低于定量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营改增”的纳税人认定政策,公立医院就被划分为一般纳税人。
1.2应税项目调整。在税费业务的变化上,“营改增”之前,公立医院营业税的税率为3%,每月三万元以下免税。对应的城市维护税、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税也根据地区进行统筹分布。“营改增”之后,公立医院在正常情况下,作为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税率为6%,其他税费基本持平。整体税费结构并没有较大的调整。在应税项目上,传统的医疗卫生服务收入依然在税务免除项目之内,免除的增值税务,需要到国税局进行免税备案。当然除却政策范围内的免税项目,公立医院仍需要交纳除却医疗卫生服务范围外的收入增值税,包括房屋租赁、科研项目创收,培训收入等。
2“营改增”政策下的税负调整现状
综合“营改增”政策下的税负调整,研究发现公立医院的税负不减反增。一方面,增值税税率的提高,使得公立医院的税负大大增加。“营改增”之前的营业税,根据各地区的不同,公立医院承担3%到5%,然而“营改增”之后,一般情况下,增值税的税率上升为6%,税率有所提高。虽然“营改增”免除了医疗卫生服务的创收,但在其他增值税项目上,医院的税额仍然比重较大。无论是医院的培训收入还是科研实验收入都缺少可以抵扣的税额。基于医疗卫生的专项业务,医院的经费多用于医疗卫生的服务,然而在医院场地租赁、医疗设备采购、文献购买、人员进修这部分的经费使用很难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进行相应的抵扣。因此在固定的医疗成本和进修产生的费用上,医院需要承担大量的增值税费,使得整体的税负不减反增。另一方面,即使医院取得了增值税发票在税费抵扣使用环节中还会出现诸多问题。以医院的科研开发为例,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卫生水平,公立医院会集合专业的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科研实验,在科研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费用、设备采购费用、文献出版等费用是可以获取增值税发票进行报销的,然而在实际抵扣过程中,如果按照科研项目进行核算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就需要在次月缴纳汇款。然而整个科研项目的经费期限较长,公立医院的进项税额无法找到相应的销项税进行抵扣。如果按照公立医院的所有科研项目进行统一审核抵扣,又会出现项目抵扣不对等的现象出现。不对等的项目抵扣、繁杂的抵扣程序大大降低了科研项目使用增值税抵扣的积极性,导致医院的增值税税负直线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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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4.2申报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营改增”的计税方法,公立医院在科研增值税项目中可向税务部门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证明和不动产收入证明,申报简易计税方法,降低这一部分的增值税率。按税务文件条例,无论是医院工作人员的进修培训,还是不动产的租赁收入,都可在简易计税的政策实施范围内进行申报,按照简单计税的方法降低医院税负。
4.3调整经费管理抵扣政策。对于公立医院的经费管理而言,为减低公立医院的税负,医院的财务管理需要在横向经费抵扣上调整思路,按项目进行抵扣。一方面,可以将医院作为整体纳税人,将各科研项目中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汇总整合统一抵扣[6,7]。另一方面,在抵扣结束后,核算项目要将税务按照抵扣项目一一对应[8]。在项目纳税和项目抵扣相对应的基础上,规避税费交叉风险,为科研项目的顺利结题提供财务保障。
总而言之,“营改增”是我国税负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意义重大。因此,在公立医院的税负改革调整中,我们既要看到“营改增”带给医院财务管理改革中的积极意义,也要看到自身的不足,及时调整预算审核和财务管理体系,细化财务项目,利用税收政策优惠,合理规划横向经费,在科学的税务统筹下,转变税负上升的局面,不断优化医院税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