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2010]258号2010-06-0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对全国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6118种车辆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有关数据已核定,自2010年6月14日起执行。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行维护网(网址:http://130.9.1.248)“应用支持/软件库/车购税/数据”目录下载本期车价信息包“2010年第三期(第21版)车价信息”。
三、本期车价信息采用导入文件并结合数据库脚本方式下发。在更新车价信息时,应优先采用导入文件方式进行更新,如果不能以导入文件方式更新车价信息的,可以采用数据库脚本方式更新车价信息。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参考本期车价信息包中《2010年第三期车价信息下发说明》的相关操作步骤及说明,在2010年6月11日前完成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的车价信息更新工作。
四、车价信息更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呼叫中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8112366-1-3-2)。对于重大问题,应按照税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的重大事项报告流程及时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第二篇:20120323国税函[2012]1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
国税函[2012]120号发布日期:2012.3.2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5号)规定,税务总局对全国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36436种车辆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已重新核定,自2012年3月30日起执行。
二、税务总局核定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信息(以下简称车价信息)将通过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自动下发。下发完成后,新的车价信息会在文件规定的生效时间自动生效并更新原有车价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保证本局内网与税务总局正常连通,确保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数据库服务器、mq中间件正常运行,以便车价信息自动下发的正常完成。
三、为了防止系统自动下发不成功影响车价信息的更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应在收到本通知以后,安排人员检查新的车价信息是否接收成功。本次核定的车价信息版本号为第32版。
四、如果接收不成功,仍可按照过去的做法通过文件与数据库脚本形式更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可通过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行维护网(网址:http://130.9.1.248)“应用支持/软件库/车购税/数据”目录下载新的车价信息包。
五、车价信息更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税务总局呼叫中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系统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8112366-1-3-2)。对于重大问题,应按照税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体系的重大事项报告流程及时上报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第三篇:车辆购置税按哪个价格计缴车辆购置税按哪个价格计缴
眼下中秋、国庆两节将到,各汽车销售商又开始了节前促销活动。卢先生在福建省厦门市购买了某品牌轿车,但是来龙岩市后他发现朋友在龙岩购买的与自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轿车,购买价格与自己相差千元,但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却一样。卢先生不明白:两地车价有差距,那为何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却一样。车辆购置税按什么价格计算缴纳。
《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车辆购置税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公布,现行税率为10%(1.6升以下的乘用车今年调整为7.5%);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由于消费者买车发票上的价格已经包含了增值税,所以在计算车购税时要先减去17%的增值税,然后再乘以10%的税率,具体计算办法是:车价÷1.17×10%,所得结果就是应缴纳的车购税。
虽然公式明确了车辆购置税的计算方法,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公式中提及的“车价”并非消费者购车时的实际成交价,而是指国税部门规定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而且车购税计算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比如国家规定某品牌某款轿车的“最低计税价格”是8万元,如果消费者与经销商洽谈后的成交价低于8万元,则仍按8万元计税;若成交价高于8万元则按实际成交价计税。
最低计税价格是按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信息核定的,由于信息采集的环节和渠道多,工作量大,而厂家为了抢占市场,调价频繁,且降价之前,价格信息往往作为机密不对外公布,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会与市场价格有一些差异。又因价格核定采集于历史信息,造成价格核定滞后于市场价格,也使部分纳税人的购车价格比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低计税价格低许多,却不得不按照最低计税价格核算征收。从而也不难理解车价降了购置税为什么不降的原因。
当发票票面价高于最低计税价格时,车辆购置税按发票票面价来计算;如果发票票面价等于或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车辆购置税按最低计税价计算。这样做的功能主要是避免发票票面价格低于实际价格时出现偷逃税行为。如果车价因为汽车涨价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话,购置税就要按照涨价后的价格计算,消费者还是要多付一笔额外的支出。但如果车价下降,国税部门还有个车型最低计税价格控制,当车价低于这个标准时,依旧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算。
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不等于计税价格。如果实际购车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是按发票票面价格来计算;如果实际购车价格等于或低于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应按最低计税价格来计算。
假设一款小汽车最低计税价格是18.6万元,消费者以22万元购买这款车后,就以22万元为基数,在扣除17%增值税后,剩余部分再缴纳10%的车辆购置税;如果消费者以18.6万元或者15万元购买这款车,由于实际购车价格等于或低于最低计税价格。车辆购置税应按18.6万元最低计税价格来计算。也就是以18.6万元为基数,在扣除17%增值税后,剩余部分再缴纳10%的车辆购置税。综上所述,实际上车辆购置税的征收有两种计算基准,即购车价格和最低计税价格,哪个价格高,按哪个价格计算缴纳车辆购置税。
当然,最低计税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车价的频繁变动,以及新款车型的不断推出,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最低计税价格作相应的规定和调整。
第四篇:车辆购置税税率和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税率与计税依据
一、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我国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二、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一)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使用统一货币单位计量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三)国内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有效的入境申报单证;
(四)主管征收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
七、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关于车辆购置税若干政策及管理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项因文字校对有误,导致基层理解出现歧义,现更正为:“对已经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其发动机和底盘发生更换的,其最低计税价格按同类型新车最低计税价格的7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