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税收优惠管理思考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已累计达到37.6万多人,减免税收19.9亿元。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保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税收政策具有受益面广、受益直接以及受益快的特点,是促进再就业的重要政策手段,在当今就业形势依然严峻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应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为国分忧,为促进再就业事业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当前加强再就业税收优惠的管理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宣传到位、深化认识。
加大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各级税务部门以各种形式,特别是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解释政策,主动深入到相关场所,向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送政策、想办法。引导广大下岗失业人员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和办理优惠的程序,将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深化广大税务干部对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认识,正确理解“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与扶持税源的辨证关系,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视为己任,增强责任感,提高政策的执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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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遵循总局“应收尽收”的要求,提高防范意识,坚决防止部分纳税人钻政策的空子,在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中把好审批、审核关,营造公平和谐的再就业优惠政策环境。比如:在办理税务登记证中,涉及再就业优惠政策办证事宜的,要求再就业优惠证件、经营者身份证件、办证人身份证件必须实现信息一致,切实防止真证假办、假证真办等现象的发生;再如,企业所新增岗位中吸纳下岗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的,三年内减征30%企业所得税,管理员对企业检查时务必要对其真实性进行反复调查,把好下岗失业人员证件检查关和职工身份检查关。再就业企业税收征管是一项难度较大的工作,在工作中合理的设置“篱笆”,让真正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切切实实的优惠。
(三)服务到位、健全机制。
再就业工作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税务部门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协调、沟通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协调配合。税务部门内部,大力推行依法治税,推行执法责任制,将再就业优惠落实到具体的税收环节中去,对收“过头税”和“人为设障碍“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做好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服务工作;开辟“再就业办证、减免税绿色通道”,做到“专人负责、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简化手续,限定审批审核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