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经市局党委研究决定召开,刚才,市局部分单位对内控工作情况,风险目录建设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法制科对当下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内部控制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学习相关材料,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就工作的落实和开展讲三点具体意见。
一、加强组织、压实责任,2022年内控机制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随着内控机制建设深入推进,全系统越来越认识到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内控机制建设,内控岗责体系得到有序完善。特别是去年以来,面对国务院大督查、审计署审计、现金税费征缴风险排查等多轮内外监督检查,内控机制在发现问题、推进整改、防范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运用内控严监督、防风险、促履职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部门协调联动,内控基础进一步夯实
市局各主责部门严格落实总局、省局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在风险防控、指标设置、疑点扫描、制度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系统内控内生化稳步推进,风险应对水平明显提升。法制科、货劳科、所得税科、财行科、社保非税科、收核科、数风局等业务部门,针对税收政策落实风险点、重点工作落实关键环节等,不断优化内控风险指标,定期或者不定期扫描推送,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最大限度的运用内控指标防范税收风险;办公室、财务科、服务中心等综合行政部门,针对日常工作风险易发点、重大工作事项等,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细化各类管理措施,内控风险防控成效明显。特别是在近两年的太原办、北特办和沈阳办审计的审前排查中,各主责部门通过自查筛选疑点数据,发现问题数据,并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成果是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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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到位
目前,省局2023年度税收重点工作督察调研组已进驻我局,北特办的常规抽查也在按计划进行中,指出的一些问题是我们工作中确实存在的,都需要我们切实抓好整改。相关整改要求要按照省局党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税党委发〔2021〕96号)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做到真改、实改,解决屡审屡犯的问题。这里,我强调三点。一要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落实问题整改是一项政治任务,按照“自己的孩子自己抱”的原则,各单位应切实承担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相关科室及县(区)局主要负责人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将整改任务明确到岗、具体到人,全面整改查出的问题,坚决不允许出现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二要严肃整改,拓展结果运用。相关科室要在做好本级整改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基层税务机关的指导力度,对于少征税款、应享未享、不应享受而享受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要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的同时仔细核查是否还有类似问题发生;对于行政管理类问题,特别是违规报销考试相关费用等问题,要强化管理,深入排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于问题中存在的过错行为,要区分责任,需追责问责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到位。三要建章立制,实现源头治理。逐项梳理发现的问题,个性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共性问题要通过修订完善制度等方式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开展综合性风险分析评价,精准捕捉疑点,精确识别问题,编制风险监控指标和防控指引推送有关部门(单位),对风险较高的部门(单位)及时预警,督促其消除风险隐患,通过有针对性地优化流程、升级系统、完善制度,实现源头治理。
同志们,内部控制是从源头上防范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和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以时不待我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好内部控制工作。特别是要以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强化内控责任追究,找准定位、整体推进、形成合力。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切实提升管理效能,不断提高全市税务系统风险防控的整体效能,为我市税务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