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稽查大队和专卖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稽查大队大队长

副组长:稽查大队副大队长

成员:稽查大队全体成员

成立专卖管理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组长:专卖管理所所长

成员:专卖管理所全体成员

暴力抗法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暴力抗法事件,队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应急小组组长,应急小组组长应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专卖负责人)报告请求增援,并迅速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2)稽查大队/专卖管理所在查处无证运输,发生被检查车辆冲向卡口或车辆,危害队员人身财产安全时,应迅速向应急小组组长报告,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应急小组组长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控制局面,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3)应急小组应冷静处置,讲究策略,耐心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避免过激言行导致现场失控。如有公安干警随队,尽量让公安干警出面对话和调解。必要时控制好执法车辆,保证安全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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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急小组在核实情况后,视其情况作先期处置,情况严重的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专卖负责人)报告,并对被威胁人员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必要时,应急小组根据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协助公安机关搞好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理。

(4)遭遇恐吓威胁要做好记录和登记,由应急小组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