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整治方案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突出抓好我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安全隐患整治,综合整治**港后方陆域安全隐患和停车场粉尘污染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消除安全隐患,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消除“脏、乱、差”现象,推动停车场硬底化和汽修厂(店)标准板房建设;

(三)清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立承担安全事故的合法责任主体;

(四)梳理租赁关系,建立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格局;

(五)探索隐患治理新方式,建立后方陆域储备用地和交通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方针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谁出租、谁受益、谁负责;

(三)疏堵结合,以堵为主;

(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港后方陆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办,办公室主任由邓德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庄保、何伟康、张裕珍、赵新、陈戈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下设清理组、清拆组、疏导巩固组等3个工作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一)清理组。由区安监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城改办、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街道办、区人武部、滨海规划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市交通局沙头角办、**港集团公司、**国际码头公司、市交通局机动车服务市场管理分局、市交通局货运分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深圳市拖车协会、深圳市物流商会、深圳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清理组负责以地块为单位,通过梳理租赁合同与证照,逐片排查,找出责任主体,逐一建档,逐一明确责任单位,查处违法行为,做到地毯式排查,不留死角,不漏空档。

(二)清拆组。由**街道办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区维稳及综治办、区建设局、区农林水局、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消防大队、**港集团公司、**供电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水务集团**港水厂。清拆组负责组织强制拆除,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清理一片,巩固一片。

(三)疏导巩固组。由市交通局沙头角办和**港集团公司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区监察局、区城管局(环保局)、区安监局、**街道办、滨海规划分局、**工商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国际码头公司、深圳市拖车协会、深圳市物流商会、深圳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疏导巩固组负责引导企业办理手续,规范设厂,依法经营,建立**港后方陆域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参加小组行动,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2008年4月2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长兴,电话:25203038,传真:25205261)。

四、责任分工

(一)区监察局。负责对不认真履行整治工作职责,不作为或不有效作为,影响整治工作进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进行跟踪宣传报道,为隐患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区维稳及综治办。负责排查隐患整治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并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四)区贸工局。负责协调处理废品收购站(点)的相关事项。

(五)区教育局。负责牵头查处非法幼儿园。

(六)区建设局。负责对建筑施工、燃气经营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执法,协助国土主管部门对危险边坡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执法,协助国土用地的排查整治。

(七)区农林水局。负责协助整治山边窝棚和防范森林火灾。

(八)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环保局)。负责对临时用地搭建进行审批,整治停车场粉尘污染问题,督促、指导街道综合执法队查处违建、改建造成的安全隐患。

(九)区安监局。负责制定隐患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进行查处;对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隐患整治信息进行统计,对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总结。

(十)区城改办。负责清理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代管土地的安全隐患。

(十一)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负责审查应纳入租赁管理范围的出租屋手续办理情况。

(十二)**街道办。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协调指挥各项整治行动;组织拥有土地使用权单位、社区工作站、村股份公司逐片梳理经营租赁用地,并对辖区用地租赁进行审查备案;协调各相关单位进行隐患整治行动,组织综合执法队伍清拆非法建筑及货柜。

社区工作站负责逐片排查隐患,建立隐患信息档案,并配合清拆行动。

(十三)区人武部。负责清理部队出租经营用地、场所和物业,禁止非法出租。

(十四)**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强制清拆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制止阻挠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

(十五)滨海规划分局。负责对改变原用地规划、建筑功能情况进行审核并提供意见。

(十六)**工商分局。核查**港后方陆域经营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和执照办理,配合街道综合执法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主动开展超经营范围的查处工作。

(十七)**质监分局。负责**港后方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检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十八)**社保分局。负责提供近年来**港后方陆域工伤事故资料,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事故,督促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提高参保率。

(十九)**交警大队。负责提供近年来驻盐运输企业交通事故的相关信息;合理规划**港区内外交通系统,对无证照停车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整治。

(二十)**消防大队。负责对消防安全隐患作出认定,对没有消防审核、验收手续或检查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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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保障。各工作小组牵头单位必须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整治职责,抽调专人参加整治工作,切实保障整治工作人财物的落实。

(三)各负其责。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联动,采取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整治工作合力,通过相互配合,各尽其责,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四)严肃纪律。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问责制,建立每周一报制度,对有投诉不受理、有巡查不报告、有问题不整改、有整改不到位的现象和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