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演讲稿第三版

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作为一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的管理人员,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更加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也更加感受到自己肩负的沉甸甸的责任。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加强安全生产,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加强安全生产就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具有高风险性的特点,有人称我们危化品运输车为“移动的炸弹”,也体现出我们行业具有的危险性。加强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我们从业者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更关系到社会公众的安全,一旦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极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重大的损失。2014年山西晋城“3.1”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2014年湖南沪昆高速“7.19”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山东荣乌高速烟台莱州段“1〃16”事故,造成12人死亡、6人受伤。这一连串冰冷数字的背后,是一个个鲜活生命的逝去,是一个个完整家庭的支离破碎。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可是在事故面前,一切竟是如此的脆弱。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在于安全意识的淡漠,责任落实的缺失。血淋淋的事故教训警醒着我们,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是多么重要。

安全生产离不开行业监管。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一定要贯彻落实“三关一监督”的要求,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车辆技术关,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做好日常的监督管理。“其身正,不令而行”,我们行业管理者要一身正气,一丝不苟,从严要求,依法办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这样才能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安全生产离不开企业的自我管理。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责任是根本。我们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确实还存在问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存在不到位,gps监控不到位,这些都是一些小问题,但就是这些小问题,如果不及时加以改正,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一万次的谨慎,换来的是平平安安。哪怕一次疏忽大意,哪怕一次侥幸心理,就会使九千九百九十九次地努力付诸东流,前功尽弃;就可能让千万人呕心沥血的付出变为零,就能使众志成城追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愿望化为泡影。

我们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请你们落实好自己的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因为这不仅是对企业发展、员工生命负责,更是对社会、对人民群众的安全负责。我们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朋友们,请你们握紧手中的方向盘,因为那滚滚向前的车轮承载着的,不仅是你们家庭的平安愿望,更承载着全社会的安全梦想。请让清醒之弦紧绷,让警钟长鸣耳际。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为我们交通运输安全事业奉献出自己的力量。

第二篇:安全生产演讲稿(最终版)安全生产演讲稿:你是安全的我就是幸福的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朋友们。大家好。

激情七月、烈日骄阳,一片繁荣景象。很荣幸我能有这样的机会参加今天的“安全生产”演讲会。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你是安全的,我就是幸福的”还记得那首歌吗。——你是幸福的,我就是快乐的。幸福是什么呢。幸福又在哪呢。幸福,是您在茶余饭后享受悠闲的时光时;幸福,是您在节假日全家老小欢聚一堂;幸福,是您孝敬父母、教育孩子享受天伦之乐„„幸福就存在于这平淡、真实的生活瞬间。可是,您是否想过,我们幸福的生活都来源于我们的健康、我们的安全。只有我们安全了,我们的家庭才是快乐的、圆满的。

翻开厚厚的《人身伤亡事故汇编》,血淋淋的事实我们不愿再次提起,却又无法回避。一起起触目惊心的人身伤亡事故,让我们久久不能平静。而当您知道这是一位年迈父母唯一健康的儿子(女儿),这是一位即将共同担负起抚育责任的年轻妻子或是丈夫,这是一位从未谋面孩子的父亲时„„我们不仅仅是惋惜,不仅仅是沉痛,强烈的震撼使我们沉默。因为,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就是他们,他们就是我们。生命,也许是再平常不过,但再平常的生命都不该被这么无情的剥夺。

是的,“除不可抗拒力,所有的隐患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均可避免。”我们无法回避事故之后的现实,但是我们完全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从《安全工作规程》的出台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国家、政府、企业都把安全放在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难道这些惨痛的教训,不足以让我们为自己负起这安全的责任。难道这些擦肩而逝的幸福,不足以唤起我们对生命的珍惜吗。“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您工作前,可否想过他人和自己的生命价值,可否想过自己的行为和工作将会带来的后果。别再一而、再而三的放任了:设备老化了没人管,总拿资金短缺做盾牌;电线裸露了不处理,工作太忙也成了理由;工作未完就走人,我不负责有人负;„„无休止的放任,结果便是无休止的事故。那么,请您记住吧,在您的身后有一个温暖幸福的家,家里的每个人都祈盼您的平安归来,也许我们今天就不会为生命的脆弱而感叹。

安全,就象空气,与我们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安全,犹如阳光,我们无法承受失去它的痛苦。安全,它联系着我们每一个人。尊重、爱护、关心他人,就是尊重、爱护、关心我们自己。

生命,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你是安全的,我就是幸福的。让我们认真地感悟生命的价值,理解安全的意义,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心中植下一棵安全树,让所有的人都在安全的大树下分享树荫,共同抵挡风雨。

朋友们,新世纪的太阳从东方的地平线上蓬勃而出,历史已跨入一个新的时代。当我迎着新世纪明媚的阳光时,我为我们取得的成绩而鼓舞,我为伴随着我走过风雨的安全而欢呼。那么,为创造平安和谐的a县,让我们一起记住:安全警钟长鸣,安全伴我同行,你是安全的,我就是幸福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第三篇:安全生产演讲稿最终版关注安全,从我做起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

我是来自月亮山隧道工程部的技术员李睿。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关注安全,从我做起》。安全管理完善求精、人身事故实现为零、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麻痹大意。

自古常言道。平安是福。做为一名长期抗战在生产一线的基层管理人员,我对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安全操作以及机械的安全维护深有感触。安全不仅牵连着个人,更牵连着家庭,牵连着企业。它关系到员工的人身安全,生活幸福,更关系到企业的现代化管理以及企业蒸蒸日上的发展。安全对于企业的每个员工来说都是一种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个流程,每道工序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来执行,而每种制度的制定恰恰体现了这种责任。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具备这种责任感,那么就可以将生产中的一切安全隐患都防患于未然,甚至在不利的情况下可以转危为安。如果不具备这种责任感,那么事故永远无法避免。甚至给企业的财产及声誉带来重大损失。安全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潜在的人文精神关怀。每个员工都是企业的一份子,安全生产所带给员工的不仅是更加合理舒适的工作环境,也带给了员工更加健康的身心状态。我们的员工为人父母,为人子女,在他们的另一种身份下,安全所带给他们的也就是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

安全它绝不仅仅只是一个口号,而在于行动,员工的生命安全与

健康高于一切,这是我们安全生产的首要目标,实现这些,就要靠我们员工从小事做起,时时刻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哪一个人不愿笑语常开,哪一个家庭不愿幸福美满,哪一个企业不愿兴旺发达,哪一个国家不愿繁荣昌盛,安全就是编织这一美好愿望的七彩线。有了安全,我们才能实现人生的理想和价值、让我们的梦想飞的更高更远;有了安全,我们的企业才能红红火火的生产。安全就如一根长长的丝带,紧紧地联系着你我他的生命。

而我作为工程部的一名技术员,在工地现场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时候,只有先保证自己的安全,才能管理工人的安全,也才有资格管理工人的安全。如果我们连自己的安全都无法保证,连自己都安全意识淡薄,那我们还有什么资格去管理好工人的安全。所以,关注安全,应该从我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由于隧道施工的特殊性,作为技术员的我每天都要进出隧道。还记得我第一次进隧道时,那时二次衬砌还没施工,只有初期支护,我就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中间,孙部长当时就将我拦住并教导我:“在隧道内行走时,为了安全起见,要靠路的两侧行走,走在路中间是最危险的,因为初期支护还不稳定,而且这种行为属于和施工车辆抢道。”从那以后,每次进隧道工作之前,我的耳边仿佛都会响起孙部长敲响的警钟,时刻提醒自己注意安全。不仅如此,当我在隧道内发现有工人走在路中间时,我也会立马上前提醒他,要求他马上靠着边墙行走,并且告诉他这样做的原因,帮助他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从而加强安全管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在作业现场,我们有些工人对待工作是“安全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呢就不要了”,当面讲起安全的重要性来,那可以讲得头头是道,干起活来却是怎么方便怎么来,根本就没有安全这回事了。记得有一次,我在隧道内看见一名施工人员为了图方便而没有戴安全帽,正准备提醒他时,曹部长已经上前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且要按照规定罚款,这个工人向他求情道:“领导,我们工人赚钱不容易,这一次就算了吧。”曹部长很严肃地回答道:“你都不要命了还要钱干嘛啊。我们罚款不是目的,而是想让你牢牢记住,自己的安全才是第一位。”这番话说的太好了,我到现在都深深的记在心里。现在的各种规章制度都是前人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经验和教训,正是因为这些规程、规定,我们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才有了保障。我们的生命才有了保障。所以,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才能够从根本上避免一切不规范的施工操作,才可以规避安全隐患。

也许有些人会认为在隧道内要靠墙行走,施工时要戴安全帽这些都是小事儿,都不足挂齿,那我想说这种思想从根本上就是大错特错的,因为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正如人们常说的一句话“态度决定一切”,如果把这句话引申到安全工作中来,那么对待安全的态度也就决定了安全的一切后果。只有把安全放在心中,安全才会对你负责。安全工作就像一个圆,没有起点和终点,是永无间隙,永无止境的工作。我们要从小事做起,纠正不良操作行为,养成良好的操作习惯。而那些不规范操作往往是伴随着侥幸的心理产生的,正是因为

心存侥幸,我们的历史才会上演一幕幕的悲惨教训。我作为一名技术员,应该时刻为自己敲响安全的警钟,杜绝自己产生侥幸心理,严格要求自己按照规范进行施工管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工人中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他们,让他们从心底认识到:侥幸是危险的前奏,追悔是安全的惩罚。

我始终觉得关于安全的话题,沉重了些,也远比“我爸是李刚”话题来的枯燥乏味,但是我们真的不值得为了一时疏忽赔上自己的大好年华,我们的安全更需要我们自己去把握。

当前,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号角已经吹响,为了积极响应公司《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在安质部的组织安排下我观看了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这部影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盲洞。盲动。》,解析吉林省吉煤集团八宝煤矿“3•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第二部分《生死之门》,解析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三部分《迷图。迷途。》,解析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第四部分《红线之殇》,解析近4年来中石油下属企业在辽宁大连发生的5起事故。观看完整部影片后,我发现它精选的是2013年发生在吉林、青岛的三起特别重大事故,以及中石油发生在大连的多起事故,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层层剥笋,直插事故的内核。这也让我深深地认识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红线就是生命线、高压线、警戒线,是抓好一切工作的底线。“一厂

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这是经验,更是法宝。

古有“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今有“百年胜利,百年安康”,让我们周密思考,规范操作,时时重视安全,防微杜渐;处处遵章守纪,如履薄冰,避免百分之一的疏漏,千分之一的侥幸,万分之一的偶然,共同筑起心中永不崩溃的大堤,让安全警钟长鸣。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2014年6月8日

第四篇。安全生产演讲稿(最终版)每当夜幕降临时,您如果有幸站在骊山之巅,观望万家灯火的临潼县城,您可曾想到是电,编织了人类的理想之梦,电,自从成为现代生产、现代生活的宠物之后,与我们是那样的贴近,息息相关,电对于我们来说是何等的重要,然而,只有搞电的人才知道,电力生产一旦出现事故,殃及四面八方,祸及千家万户,安全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生命。对一个企业来说,安全就意味着质量和效益,而对于一个人来说,安全就意味着幸福和成功,我们是电力企业的职工,电力生产的安全与否,一只手牵着企业的命运和效益,另一只手牵着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生命财产。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这句话我们讲了多少年。这是因为“安全并非是两个汉字的简单组合,而是因为安全联系着千家万户,安全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有了安全,人民才有幸福和欢乐,没有安全就没有欢乐和幸福可言。”

然而,无数残酷的事实告诉我们。“事故”这个恶魔曾经使多少家庭失去欢乐,断送过多少人的青春年华和理想。当我们看到父母失去儿女的呆滞的神情,当我们看到妻子失去丈夫,丈夫失去妻子的时候,当我们看到儿女失去父母的时候,哪一颗心不在流泪,哪一颗心不再哭泣,然而这些同情的眼泪和哀叹已为时太晚。

我们不愿再看到支离破碎的家庭,更不愿再听到嘶声裂肺的哭喊。因此我们要牢牢记住:安全第

一、安全是人类生命的延续。因为安全连着你、我、他。

生命是有限而宝贵的,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保证安全。只有人人安全,才能有企业的安全,因此,绝不能把安全当作一种时尚的摆设,“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人间万物,生命是最可贵的,一个人的生命不仅属于自己,还属于亲人、属于社会。忽视安全,把自己的生命和生产设备当儿戏的人绝不是一个好丈夫、一个好妻子,也绝不是具有主人翁思想的好职工。当你告别家人,走向各自的工作岗位时,请别忘了身后母亲的叮咛,妻子的嘱托,孩子的呼唤,为了您和家人、他人的幸福,请时刻牢记安全,因为它是我们的保护神。

第五篇:新安全生产法演讲稿[范文模版]新《安全生产法》学习交流讲稿

同志们,大家好。

今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十三号主席令,公布《决定》,新《安全生产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安全生产法》的公布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一大步。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工作,从理念的强化、方针的完善、机制的创新和措施的加强等方面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使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更明确、任务更具体、措施更可行,更加有利于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因此,学习和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紧事、要事。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一下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安法。)有关内容,不妥之处,敬请指正。这三部内容是:

(一)新安法修改的总体思路和变化;

(二)新安法的重点学习内容;

(三)怎样践行新安法,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新安法修改的总体思路和变化

一、新安法修改的总体思路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来,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随着我国治国理政理念的不断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变迁,随着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的步步推进,这部曾经开创了时代的法律,日益显现出在制度设计上的种种缺陷。如今,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党和国家的发展观发生了巨大变化,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人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实现了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再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飞跃。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

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并且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安全生产领域的诸多关系逐渐理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基本建立,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不断加快,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尤其是,诸多正确、有效的政策措施、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需要通过立法将其规范化、制度化。为此,这次修改主要思路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厉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以此解决多年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名不正、气不顺、腰不硬、刀不快”现象。

1.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是前提。习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就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教育和促使地方各级领导和各类企业负责人,把安全生产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不能为了追求一时发展而降低安全门槛,放宽安全标准。

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是根本。企业是市场经济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理所当然的也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如果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消灭企业,这决不是危言耸听,景泰通达煤矿。

11.13。煤矿事故、白银屈盛煤业公司。

9.25。事故就是例子。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就是要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和更加严格的管理,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建立自身要求、自我约束、持续改进、切实加强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努力做到五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二是责任落实到位三是规划和投入到位四是基础工作和应急管理到位五是培训教育到位

3.加强政府监管是关键。企业的安全生产作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履职尽责,抱着担当意识、忧患意识和戒惧之心,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长抓不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插现场、直奔

基层。的方式深入细致开展检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整治安全生产突出隐患。

4、厉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是保障。安全生产事故的深刻教训告诫我们,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验证,务必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厉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就是要采用多种方式,切实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例如终身行业禁入、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都使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执行。

二、新安法修改的主要变化

新安全生产法的总体结构没有变化,仍然为7章,将原法的97条增加至新修订法的114条,新增了17条,新增了64款项,原法有58条、69款项作了修改,修改条数占原法总条数的59.8%。新安法修改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变化:

变化一:立法定位有转型

此次修改,把很多条款里的。安全生产管理。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可以看出,由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到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转变,使新安法的立法定位由安全生产管理类法律转型为适用于安全生篇二: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讲话稿

安全工作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按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根据今天会议议程,现我就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学习、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建设三方面工作讲几点工作意见。

一、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学习方面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2002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施行12年来,对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较为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生产安全事故还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工作亟须进一步加强。国家层面上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现行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一)修改的背景、必要性、过程1.修改的背景和必要性

原《安全生产法》颁布的实施12年以来全国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准确,为了修改积累了一大批系统

的、经过实践检验,符合中国国情的可靠经验,到了修改的时机。国务院发布了一批重要文件;修改出台了一大批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各地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总结出了一大批新的经验。

安全生产的现实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需要修改。安全冬麦法12年来,安全生产形势发生了根本性好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主要死亡指标相对下降。但是,安全生产工作只能继续加强,表现在:全社会对安全的需求越来越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业化正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另一方面,安全生产基础仍然薄弱,事故还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

解决原安全生产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法制模式不适应时代要求的问题;法的定位与发的地位不相符的问题;法的适应范围不够明确的问题;缺乏工作原则(机制、格局)的问题;缺乏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要求的问题;非法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缺少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的问题。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最大限度地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使违法成本大幅度提高,让各类生产经营主体不敢违法,不愿意违法,违法就要付出重大代价,违法就导致出局,真正做到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法的修改立足中国国情。符合现阶段中国的实

际情况,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执行性,体现了能够明确的尽量明确,能够具体的尽量具体。形成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

2.修改的过程

修改的过程8个阶段,于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通过,12月1日起实施(国家主席令13号公布)。

(二)修改前后的结构、条款变化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审议通过修改,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安全生产法》,原法共7章,共97条,新法共7章114条,新法与原法相比:第三章章名由“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修改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其他章目维持不变;增加17个条文、修改57个条文,分别占到原法97个条文的18%、59%

(三)新法的主要特点和建立的重要制度1.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新安全生产法更加体现了尊重人、尊重生命、保护生命的立法宗旨,“安全生产工作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是历史的巨大进步。

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议会和工作机制。新法确立了“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

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3.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4.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村(居)委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5.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

6.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新法把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7.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在传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基础上,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企业生产工艺特点,借鉴国外现代先进安全管理思想,形成的一套系统的、规范的、科学的安全管理体。

8.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并从两个方面加以推进: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

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9.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10.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加大处罚力度,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强化了一次处罚制度,总共规定了十几项可以直接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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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职责(2个明确,5个建立,1个增加,1个完善)

1.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及执法地位

新安法第九条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管部门的地位。同时,第六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这一规定,明确了安监部门的“定位”问题,即为行政执法部门,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是安全监管执法的主体。进一步突出了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核心地位。(第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2.明确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安法第九条第二款明确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