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安全发展、健康发展、和谐发展,充分运用政府、社会的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加强源头管理,形成公众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机制,加强社区建设和发展,全面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社区安全促进中心的安全社区标准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aq/t9001—2006),积极推进全市安全社区建设,预防和减少社区内各类伤害,共享安全和健康,并通过持续改进,创造安全和谐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到2009年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及其评定管理办法、评定指标,在7个县(市)区选择8个单位启动创建国家安全社区试点工作,其中双塔区2个,其他县(市)区各一个,今年底1个通过国家安全社区验收。到2010年,全市建成符合《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的国家级社区8个。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机构。安全社区建设包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场所安全、家居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安全、学校安全、公共场所安全、体育运动安全、涉水安全、社会治安、防灾减灾与环境安全,涉及到安全监管、综合治理、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民政、劳动保障、建设、交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卫生、教育、人口计生等部门及工会,创建工作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城市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相对独立的大型企业,建设企业主导型社区。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跨部门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构,制定本地安全社区创建目标和计划,精心组织,分类指导,落实责任,科学创建,实现《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广泛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目标要求。
(二)加强安全宣传与培训。试点街道和乡(镇)政府要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本方案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要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法,学习安全社区建设的先进经验。要通过各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提高社区人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与伤害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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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加强对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考核。将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并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四)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时间长,需要持续l-2年才能达到评定条件。其中,国际安全社区的创建时间更长,一般至少到3-4年。经评定认定后,还要坚持持续改进,长期、有效地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在建立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更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改进措施,保障运行持续有效。
(五)建立全员参与机制。各地、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社区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参与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形成全员参与机制。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合社区内外的人才资源,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咨询和指导,保障安全社区建设在科学指导下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