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加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全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体场馆,文保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游艺娱乐、营业性演出等文化活动场所,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经营单位及高危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公共文体场所举办大型演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以及经文广旅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文旅体活动中安全生产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应急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是在上述地区和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火灾、爆炸等事故及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事故,引起影响社会安定和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能够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的决策领导机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本行业各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按照国家、省、区有关突发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确定或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加强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问题。

(三)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由局安全办承担。主要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信息沟通、信息报送与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置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四)局各相关股室队、局下属各单位、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工作职责

1、局办公室负责处置局机关办公场所安全生产事故,并负责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和处置中的后勤服务工作。(局办公室电话:**,传真:**)

2、市场管理与产业发展股负责研究处置本单位举办的促进文旅体消费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发生在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游艺场所、星级酒店、民宿、旅行社、高危体育项目等经营场所的安全生产事故及指导处置发生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中的安全生产或安全播出事故。综合协调旅游安全工作。(市场管理与产业发展股电话:**)

3、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股负责研究处置局下属各公共文化场馆和文化活动、本局组织或参与的文艺演出及社会群众文化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文化艺术与公共服务股电话:**)

4、文化遗产与资源开发股负责处置区博物馆、纪念馆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和大型展览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故及文物保护单位、考古发掘现场、馆藏文物、a级旅游景区等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文化遗产与资源开发股电话:**)

5、群体训练股负责处置区体育会展中心、半岛公园游泳池及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等公共体育设施及相关社会文化活动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处置组织承办的竞技体育培训、竞赛活动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群体训练股电话:**)

6、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协助处置本行业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电话:**)

7、局下属各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做好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

8、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协同当地镇(街道)安全办、公安、消防等部门,负责抓好辖区文广旅体经营单位、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经营性演出活动、文艺演出、文物保护单位等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好突发事故和报送有关情况

三、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涉险事故,是指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或者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或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或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的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上述内容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送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置制度〉的通知》(*府办〔20**〕18号)的有关要求及时报告相关事故信息。事故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书面传真、电话快报、手机信息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速报,在事故续报时则必须以书面形式报送。电话快报等方式上报事故信息后,应当在30分钟内补报书面报告,并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规定时限和要求,简化事故信息报送审批程序。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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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联动。局各股室(队)及下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站位,认清当前的紧急形势,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在抓好常态化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我区文旅体行业消费复苏。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应急、消防、医疗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文广旅体市场平稳有序。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各股室(队)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及早发现隐患,及早整改,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投诉处理,快速有力有效化解文广旅体行业矛盾纠纷。

(三)强化值班值守。节假日期间,我局要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外出报备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有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要按照“上下贯通,务实高效”的要求,协调处理好假日期间发生的突发情况,应对重大舆情事件。